子宫内膜增生作为内膜腺癌的前期病变具有很重要的临床意义。而明确并把内膜增生、癌前病变和恶性肿瘤加以区分亦为临床要务。因为我们需因病施治,混淆病情则 会导致治疗不足或过度。每一种的癌前病变都有不同的临床处理方式,因此我们需要一种病理诊断描述,体现诊断标准的同时更能明确区分不同种病变的临床病理类型。
“子宫内膜上皮内瘤变”诊疗体系就是在此愿望下产生的。该体系吸收了既往病理诊断的优点,同时也在有些方便做出了修订。新体系的立意依据为仍为1994年世界卫生组织针对子宫内膜非恶性疾病提出的4分类病理诊断模式(在此模式中,把不典型增生等同于癌前病变)。在对癌前病变及是否合并癌发生的诊断方面,诊断性刮宫术与子宫内膜吸取术孰优孰劣尚不清楚;但是宫腔镜直视下取材显然是最敏感的取材手段。我们推荐当临床情况允许时,子宫内膜上皮内瘤变患者应首选手术治疗。因为全子宫切除术不仅可提供确实的病情评估(是否合并癌变),而且可有效治疗癌前病变。但是当患者不耐受手术或要求保留生育功能时,全身或局部孕激素应用为常用的手替代代疗法,但其确实性有待进一步证实。
结论和建议
子宫内膜癌前病变的敏感和精准诊断可降低其发展成浸润癌的可能。依据已有数据和专家们的意见,美国妇产科医学院和妇科肿瘤协会制定了如下共识:
目前的子宫内膜上皮内瘤变病理描述体系似乎要优于WHO 94版病理描述体系。每一种的癌前病变都有着不同的临床处理方式,因此我们需要一种病理诊断描述术语,其能够体现诊断标准,并清楚的区分描述病变不同的临床病理类型。针对此目的,“子宫内膜上皮内瘤变”诊疗体系应运而生,该体系合并及修改了既往的病理诊断标准。新病理诊断标准的建立依据为1994年世界卫生组织的对子宫内膜非恶性疾病提出的4种病理类型的诊断模式(在此模式中,把不典型增生等同于癌前病变)。“子宫内膜上皮内瘤变”为更好的专业描述语(优于“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
对于组织学取材,我们建议在宫腔镜直视下进行(尽管并非必须),以尽可能的获取(小而散在存在的)病变组织,并减少背景(正常子宫内膜组织)干扰。这会给我们更多的机会来确诊真实的癌前病变,并明确是否合并子宫内膜癌。当临床情况允许时,全子宫切除术可为子宫内膜上皮内瘤变患者提供确实的评估(是否合并癌变);并有效治疗癌前病变。
次全子宫切除术、子宫分碎术和子宫内膜切除术不适用于子宫内膜上皮内瘤变患者。
全身或局部应用孕激素是子宫切除术的常见替代疗法,但是其确实性有待进一步证实;一般仅用于不耐受手术或要求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
子宫内膜上皮内瘤变未手术治疗而选择激素治疗者,其后的监督随访检查应包括每3-6月一次一系列子宫内膜活检。但是,确切的随访检查频率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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