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的发生率是1/4000。原因有甲状腺发育不良(75%)、甲状腺激素合成异 常(10%)、下丘脑-垂体性TSH缺乏(5%)、一过性甲减(10%)。一过性甲减的发生的原因是由于药物性、高碘和母体甲状腺刺激阻断性抗体 (TSBAb)通过胎盘,抑制胎儿的甲状腺的功能。大多数的病例是散发的。发达国家和我国都实行对新生儿甲减的常规筛查制度。
目前认为测定足跟血TSH(试纸法)是最可靠的筛查方法。可疑病例的标准是TSH 20-25 mU/L。可疑病例进一步测定血清TSH和T4。本病的诊断标准是:新生儿1-4周期间,TSH>7mU/L,TT4<84nmol/L(6.5μg/dL)。采集标本时间应当在产后3-5天内。采血过早,受到新生儿TSH脉冲分泌的影响,出现假阳性。筛查过晚则要延误启动治疗的时间,影响治疗效果。
治疗原则是早期诊断,足量治疗。甲状腺激素治疗启动得越早越好,必须在产后4-6周之内开始。随访研究发现,如果在45天内启动治疗,患儿5-7岁时的智商(IQ)与正常儿童相同,延迟治疗将会影响患儿的神经智力发育。治疗药物选择左甲状腺素(L-T4)。L- T4起始剂量10-15μg/kg/天。治疗目标是使血清TT4水平尽快达到正常范围,并且维持在新生儿正常值的上1/3范围,即10-16μg/dL。为保证治疗的确切性,达到目标后要再测定FT4,使FT4维持在正常值的上1/3范围。血清TSH值一般不作为治疗目标值。因为增高的TSH要持续很长时间,这是因为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的调整需要时间。一过性新生儿甲减治疗一般要维持2-3年,根据甲状腺功能的情况停药。发育异常者则需要长期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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