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淋是一种发展较慢的肿瘤,过早的给予药物治疗尤其是化疗,并不能给患者带来益处,反而会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只有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下才给予治疗:
治疗指征
1、进行性骨髓衰竭的证据:表现为血红蛋白和(或)血小板进行性减少。
2、巨脾(如左肋缘下>6 cm)或进行性或有症状的脾脏肿大。
3、巨块型淋巴结肿大(如最长直径>10 cm)或进行性或有症状的淋巴结肿大。
4、行性淋巴细胞增多,如2个月内增多50%,或淋巴细胞倍增时间(LDT)<6个月。当初始淋巴细胞<30×109/L,不能单凭LDT作为治疗指征。
5、淋巴细胞数>200×109/L,或存在白细胞淤滞症状。
6、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AIHA)和(或)血小板减少(ITP)对皮质类固醇或其他标准治疗反应不佳。
7、少存在下列一种疾病相关症状:
①在以前6个月内无明显原因的体重下降≥10%。
②严重疲乏(如ECOG体能状态≥2;不能进行常规活动)。
③无感染证据,体温>38.0℃,持续2周以上。
④无感染证据,夜间盗汗1个月以上。
8、患者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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