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染色体畸形指胎儿细胞内遗传物质的载体――染色体的数目与结构的异常。它常常表现为胎儿多器官多系统畸形,但亦有很多染色体异常在胎儿期不表现任何形态与结构异常。
确诊染色体数目及结构畸形主要通过绒毛取样、羊膜腔穿刺、脐血管穿刺、胎儿活检等获取胎儿细胞培养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来诊断。
超声不能直接观察到胎儿染色体结构及数目。但近10多年来遗传超声学(genetic
sonography)的发展,通过对胎儿的细致及系统研究,积累了大量丰富的临床经验与检测数据。使超声在产前筛查染色体畸形成为可能,越来越受到临床的广泛关注,并正在为人类的优生优育发挥着前所未有的巨大作用。
产前超声检出的胎儿畸形数越多,其患染色体畸形的可能性越大。也就是说:染色体畸形的危险性随超声检出的畸形数的增加而增加。
产前超声检出胎儿某一畸形时,应对胎儿进行仔细全面的检查,如果发现合并有其他畸形时,其患染色体畸形的可能性则明显增加。
胎儿不同类型的结构畸形可以出现在某种特定的染色体畸形。每一具体类型的染色体畸形有其自已特有的畸形谱。如单独的唇腭裂、单独足内翻畸形、裂腹畸形、空肠闭锁、大肠梗阻、单侧多发性囊性肾发育不良、肠系膜囊肿、半椎畸形、肺囊性腺瘤、脑裂畸形等。
对于某些具体畸形而言,发生染色体畸形的危险性高低可能与某一畸形的严重程度正好相反。也就是说,畸形越轻,胎儿患染色体畸形的危险性越大,而畸形越严重,胎儿患染色体畸形的危险性越小。如:脐膨出、脑室扩张、肾盂扩张、羊水过多、宫内胎儿生长迟缓等。
一般来说,当超声检查提示某一异常现象时,尤其是高度怀疑有与染色体畸形有关的其他结构畸形时。检查者应仔细检查胎儿各结构,及时寻找胎儿可能出现的结构畸形。
但超声检查也有其局限性,且受胎儿体位的影响较大。因此,一旦发现异常,也是需要多学科共同参与,所得到的信息相互印证,才能做出科学合理的诊断。也才能达到优生优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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