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身上都长有痣,有人不以为意,有的人则忧心忡忡。今年60岁的李大爷,最近身上出现了一些红色的痣,起初自己没当回事,但是见到的人有的说,是灾痣,应该马上去掉,有的人却说是老年人的福痣。究竟是什么呢?老人也糊涂了,于是来信询问,这些痣要不要去掉?如果要去,该怎么去?
痣,学名:黑色素细胞痣。是由位于皮肤表皮和真皮交界处的黑色素细胞聚集而成的,可以高出皮面,可以与皮肤相平,大小不一,部位也不一致。一般来说,痣发生恶变的机会还是很少的。黑色素痣性质稳定,甚至终生无明显变化,但如出现下述情况时,即为行将发生恶变的表现:
①病变于近期短时间内增大明显;
②颜色改变,增深或发生色素脱失;
③发生脱毛、脱痂现象;
④无明显外伤史而表面破溃、出血,长期不愈;
⑤局部有炎症表现;
⑥有刺痒或疼痛症状出现;
⑦紧邻病变四周出现针尖般大小、称为卫星灶的色素斑点。
这些都是不良的现象,应及早到医院去看看,像手掌、足底部位的痣因经常摩擦,增加了恶变的机会,也应尽早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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