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肾积水是一种先天性的疾病,很多家长以为没有办法治疗,只有打掉胎儿才能解决问题,其实,引起胎儿肾积水发生的主要因素是因为肾盂肾管链接基层部位增厚导致的肾积水。下面介绍胎儿肾盂积水的诊疗方法。
诊断:
1、产前检查:首选B超。肾盂扩张程度主要以肾盂前后径(APD)来表示,通常认为,妊娠妊娠20周前APD>6mm,20-30周时APD>8mm,孕30周后APD>10mm,可诊断为肾积水。肾积水的分级方法:轻度肾积水,肾盏正常;中度肾积水,APD>15mm,肾盏扩张;重度肾积水,APD>15mm,肾盏扩张,肾实质变薄。
2、产后进一步检查方法:B超,如静脉肾盂造影(IVP),利尿性肾图检查(ECT)等实验室检查。大部分肾积水的诊断需依靠反复B超等检查和长期随诊中指标的变化来决定和是否需要采取手术干预。
治疗:
1、胎儿期干预
胎儿肾积水多数情况下,诊断是在怀孕4到6个月时B超检查发现的,之后应定期(半到一个月一次)随访检查,并在足月之前再次行超声检查。
对于定期检查中发现双侧多囊肾、肾发育不良伴羊水减少等严重畸形的,经产前专家会诊后终止妊娠。一般肾积水出生后手术治疗效果比较肯定,也不影响以后孩子的生长发育,所以在小儿泌尿外科医生的密切随访下不需要终止妊娠。
仅一小部分肾积水需要进行产前治疗干预,并且应由有经验的医疗机构进行。如长期胎儿膀胱引流,手术指征为:妊娠4到6个月的男性胎儿,出现了严重双侧输尿管肾积水,尿液指标符合标准,进行性羊水减少。
2、出生后治疗
出生后对于少数有症状患儿如出现腹部肿块,尿路感染,或幼儿诉反复腹痛等,则需尽早进行手术治疗,按目前医疗水平,新生儿期即可安全进行手术。
出生后无症状患儿的处理成为小儿泌尿外科医生一个新的课题:哪些患儿可以自行缓解?哪些需要手术?一般来讲孕后期肾盂分离小于10mm的患肾需要手术的可能性极小,但必须由小儿泌尿外科医生密切随访,随访中如肾盂分离进行性增大、肾功能进行性下降,则需及时进行手术干预。如生后B超检查肾盂分离大于20mm,应视为需手术的高度危险因素,尽快行IVP、ECT等检查,以决定是否尽快采取手术治疗。
胎儿期出现的肾积水出生后密切随访有二个目的:保存肾功能和避免不必要的手术干预。对于无症状患儿,目前最确切的决定是否需要手术的方法是利尿性肾图(ECT)。在利尿性肾图检查中,如发现肾功能已有明显下降则需手术治疗,如分肾功能在35%以下即认为肾功能已有下降是公认的标准。若动态的利尿性肾图随访检查中发现分肾功能下降达5%以上则认为出现了肾功能的下降也需行手术干预。
3、随访频率和稳定肾积水的随访
随访频率太高会导致患者家长随访依从性下降而停止随访,频率太低则可能导致肾功能的大幅下降。所以我们推荐在两岁以内必须进行严密随访,随访间隔一般以3个月为宜,特殊情况可以更短。我们临床统计的资料显示,单纯肾积水中,70%左右的手术发生在2岁以内,所以我们认为生后2岁是肾积水发生进展的关键时期,必须进行严密随访。2岁以后,随访频率可以适当降低,每半年超声检查一次,利尿性肾图每一年一次。
实际随访工作中我们遇到很多长期稳定的肾积水,积水无进展也无明显减少。对于这些患儿可以采用超声检查为主的随访。统计资料显示连续两次超声检查发现患肾积水程度加重,则在利尿性肾图中必然伴随患肾分肾功能下降5%以上,所以在临床上我们把超声检查作为随访大多数病例时的主要手段,而利尿性肾图仅用于患儿初次诊断、术前评估和术后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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