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有地方采取了一家医院的化验单在本地区医院通用的做法,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关注。
化验单是否能够通用,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能做硬性规定。必须首先了解医生诊断疾病的过程。医生在诊断疾病时,最重要的是要先了解病人的主要问题,也就是我们说的症状和体征,即是头痛还是腹痛,是发热还是乏力,是呕吐还是腹泻。然后仔细检查病人的身体,希望能够发现一些异常的体征,通过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分析病人存在疾病的可能性。随后需要通过一些实验检查(如化验、B超、CT等),进一步证实可能存在的疾病。当实验检查结果符合医生的临床判断时,医生就会做出适当的诊断;如果检查结果不符合医生的判断,就进一步找出原因或对诊断做出修正,不断提高诊断的准确性。
有些病人的症状和体征比较明显和特异,一些简单的检查就可以做出正确的诊断。比如病人有明显的多饮、多尿和消瘦,别家医院检查多次血糖很高,糖尿病诊断就成立了,不需要再重复检查;如果别家医院检查多次血糖正常,则需要再次检查以确定。
另外,临床上很少有100%准确的实验检查或诊断。由于实验检查仪器的灵敏度不同,方法不同,正常值也不相同,一个地方的检查并不能在另外一个地区应用。比如各地人群摄入的碘量不同,各地的甲状腺摄碘率不相同,正常值也不同。此外,由于医生的经验不同,对实验结果的分析就会不同,所以有时医生需要对别家医院的实验检查再做重复检查。
有时即使诊断明确了,还需在治疗或随诊过程中不断证实和修正,这就需要进一步化验检查,以及时观察病情和治疗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别家医院的实验检查是否帮助诊断和治疗,则需要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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