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因为感到散瞳验光时间长,散瞳后眼睛不舒服,而不愿检查。那么,为什么青少年一定要散瞳验光呢?
什么是验光呢?
验光是指测定眼睛的屈光状态,有无屈光不正,屈光不正的类型(包括近视、远视、散光)及其程度。根据验光结果来决定是否需要配镜及眼镜度数,所以验光是否准确是非常重要的。不但如此,任何视力下降的疾病,只有在排除或矫正了屈光不正的基础上,才能诊断明确。因此,验光是眼科领域一个重要的检查手段。
验光方法:
主观验光法(如插片法),在患者眼前放置不同度数的镜片,来测视力,依靠患者的判断来选择最合适的眼镜片。这种方法的可靠性差,对表达力和理解力差的儿童不适合。一般眼镜店常用此方法。
客观验光法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其可靠性及准确性好。其中最为常见而且最为准确的是视网膜检影法,通常医院都用此法。
这是因为儿童及青少年眼的调节力很强,平时学习任务重,读书写字时间长,再加上过度看电视玩电脑游戏,调节往往处于痉挛状态,即使是平时也无法完全放松。所以青少年发生的近视,要么是近距离用眼不良习惯导致的假性近视;要么是在真正近视的基础上掺进了假性近视的成分。总而言之,在调节的影响下不散瞳验光结果往往不准确,导致验光度数比实际该戴的镜片度数高。如果把假性近视眼加以配镜矫正,危害就大了,散瞳验光可以避免这一弊病。而且对于有假性近视的患者散瞳既是为了准确验光,也是对假性近视最好的治疗手段:通过散瞳让孩子的睫状肌彻底放松,强迫眼睛休息。
青少年及儿童远视眼看近和看远都需要使用眼的调节作用。所以,为了看清外界任何距离的物体,远视眼都要收缩睫状肌以增强屈光力。如果不麻痹睫状肌,调节作用就可能会掩盖一部分远视度数,使之无法检查出来。患者年龄越小,调节力越强,被隐藏的度数则越高。不散瞳验光就无法将远视度数全部检查出来。在临床上还有一些轻度远视的儿童,因为不散瞳验光而误诊为近视,并给予验配错误的眼镜,导致不良后果。所以,青少年远视眼必须散瞳验光。
有散光的眼睛,散瞳后验光度数和散光轴的位置能检查得更准确。
一般来讲成人单纯低中度数近视及经常戴镜且度数变化不明显者,用直接试镜法或电脑检查法都能获得最佳视力的准确度数。但成人的远视眼、高度近视眼、高度散光眼及度数改变较显著者常因试镜不易获得最佳视力,而难于肯定最佳度数,也应散瞳验光。
对于合并斜视的屈光不正患者,从调节和斜视间的密切关系看,一般远视眼容易导致内斜视,近视眼容易发生外斜视。这些患者戴镜不仅使视力提高,还可通过戴镜治疗斜视。而这一切都必须以查清全部确切的屈光不正度数为前提。所以这一类患者一定要散瞳验光。
我们通常所用的散瞳药有:
1、托吡卡胺,作用时间为六小时左右;也称快速散瞳。
2、阿托品,作用时间为三周左右。通常12岁以下,尤其初次近视的患者,远视患者尤其有内斜的患者都应用阿托品散瞳。具体该使用哪种散瞳药及使用的方法,均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当然不是所有的患者都能够散瞳的,这需要眼科医生加以明确。最后需要强调一点是客观散瞳验光后并不是验出多少度数就配多少度的眼镜。散瞳情况下,查出的屈光状态并不是生理性的,当恢复正常状态时,度数有时候会发生小的变化。因此散瞳验光后,测出的屈光度必须经过主观试镜法加以验证、调试及试戴的过程。也就是说,主客观法结合使用。这要经过有经验的医生根据患者的年龄、度数大小、屈光不正的性质、有无斜弱视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最后开出配镜处方。因此最好到医院进行科学的医学验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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