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社因副主任医师
枣庄市立第二医院 精神科
擅长
各种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尤其擅长各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酒精中毒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简介
闫社因,男,副主任医师,副教授,精神科主任。枣庄市预防医学会慢性病防治专业委员会委员,枣庄市神经内科专业委员会委员。1981年毕业于济宁医学院,大专学历。 专业特长:各种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尤其擅长各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酒精中毒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