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生,男,副主任医师,人体器官移植中心主任,医院法律顾问、医务科科长,1983年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
外科临床工作,专长于整形
外科、手
外科、显微
外科、
美容外科和烧伤
外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二十年,对先天性畸形、疤痕组织增生、体表
肿瘤、组织缺损的修复、治疗方面有丰富经验;擅长应用显微
外科技术对断指、断掌行再植手术,以及利用自体足趾移植再造拇指和应用皮肤组织扩张,对先天性耳缺损进行耳廊再造等的组织修复和治疗。对应用带血管、神经组织蒂皮瓣移植、修复体表恶性
肿瘤手术后或放射治疗后的组织器官缺损的治疗,如乳癌手术后乳房缺损病人的乳房再造手术,舌癌病人舌切除术后的舌体再造手术等有一定的心得。这些治疗的成功病例经验,发表于国家级医学杂志,并被《羊城晚报》、《南方日报》、香港《东方日报》、美国纽约《世界日报》等多家传媒报道。2002年通过全国首次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在处理医疗纠纷方面有一定的心得,现为医院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