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meta分析回顾了20篇研究,比较了使用安慰剂、激素、抗病毒治疗,和其他积极治疗方法,以及鼓室内注入地塞米松治疗特发性感音神经性聋。尽管所用的治疗方法有很大不同,但这些研究共同的思路均采用了纯音测听阈值、平均纯音阈值和(或)言语识别得分作为听力恢复情况的疗效监测指标。
恢复的定义有很多种。经典的如下划分恢复:
a、完全恢复:平均纯音阈值和(或)言语识别得分提高到突聋前的10dB以内;
b、部分恢复:平均纯音阈值和(或)言语识别得分提高到突聋前的50%;
c、无恢复:平均纯音阈值和(或)言语识别得分提高不到突聋前的50%。
其他划分恢复的方法30年后被提出,在复习了25篇文献后有进行鼓室内激素注射的研究者提供给临床医生。将恢复划分为:
a、 较治疗前听力平均纯音阈值提高10-30dB:无测量语音识别。。采用平均纯音阈值10 dB HL的变化来定义是不准确的,因为平均纯音阈值这种范围的改变是在纯音测听阈值的测试一再测试信度范围之内的。
b、较治疗前听力平均纯音阈值提高10-30dB,且语音识别提高10-20%:采用综合考虑10-20%的词识别得分改变是不准确的,具体将在下一节中叙述。
c、对个体的平均纯音阈值(dB HL)进行测算,判定听力的改善属于完全恢复、部分恢复还是无恢复的哪个范围。具体如下:
1、完全恢复:平均纯音阈值恢复到突聋前的或健侧耳的10dB以内;
2、部分恢复:平均纯音阈值恢复到突聋前的或健侧耳的50%以内,或提高10dB;
3、无恢复:平均纯音阈值恢复不到突聋前的10dB
d、听力改善在经治疗耳与未经治疗耳之间的差值达5O%
e、语音识别率提高,而平均纯音阈值下降;
f、听力在正常范围内,且可日常交流。
比较随访测听和初始测听结果,变化须在10dB以上才有比较的意义。
当需要判断言语识别率是否有显著性变化时,医生应该参考二分部表,以比较治疗后和初始识别得分。例如,如果使用5O个单词的单词表测出初始的词识别得分是20%,那么必须超过36%才是有显著性意义的增长,必须低于8%才是有显著性意义的减少(P>.05)。医师也可以选择另一种方法,去查阅材料手册以确定初始和复测结果之间的差别是否超过95%可信区间或其他统计学方法。
最后,医生应该记录病人的治疗后对于主观听力、耳鸣、耳内满胀感、眩晕、恶心呕吐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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