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法是伤科外治的一个重要环节,多用于筋骨之伤。《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云:“夫手法者,谓以两手安置所伤之筋骨,使仍复于旧也。”由于条件限制,以往伤科手法多数是在不用麻醉的条件下施行,因此要求手法准而快,有力而稳当,所谓“法使骤然人不觉,患如知也骨已拢”。
它具有收效快、疗效好,运用方便等优点,是我国劳动人民长期与疾病斗争过程中不断积累和丰富起来的经验总结。骨伤科医师能否熟练掌握其手法技巧并恰当地运用,将直接关系到疗效的好坏,正如清・钱秀昌《伤科补要》云,“医者心明手巧,知其病情善用手法治之多效,若草率不效误人不浅”。
王培民主任师承江苏省骨伤科名家诸方受教授,又经系统西医学习,加之长期临床积累,在继承、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疗效独的正骨理伤手法。他将中医骨伤科手法根据其功用和特点分为三大类,一为检查手法,二为复位手法,三为治筋手法,运用手法时要求“稳而有劲,柔而灵活”。
王主任常用十二法为:拔、伸、捺、正、拽、捏、端、提、按、揉、摇、抖。一般说来,拔伸捺正用之于骨折复位,用拽捏端提于上骱,按揉摇抖多用于伤筋而须手法治疗者。但这十二法在应用上并没有严格的界限,无论正骨、入骱、理筋,随症候需要,可以互相换用,亦即不必机械地划分这是正骨手法,那是理筋手法,既可一法独用,亦可二法或三法合用。强调施法时要做到“一旦临症,机触于外,巧生于内,手随心转,法随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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