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践证明,阳痿的临床诊断并不难,难的是如不查明阳痿的具体病因,就会给治疗带来极大的难度及盲目性,而且还可能劳而无功,让病人枉费钱财。但对不少中医男科医师来说,由于缺乏有关的西医知识,往往难以对病人作出病因诊断。而且在普通医院中,由于设备结构有限,大都缺少进行病因鉴别的条件。这就要求从事男科临床的中医师必须具备一定的西医知识,同时还要掌握必要的操作能力。
1、临诊时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了解病人的发病情况,发病特别,以及病人发病前后的用药情况。根据病人提供的线索,初步断定是功能性阳痿还是器质性阳痿,抑或是药物性阳痿。如果是药物性阳痿,应在可能的条件下,让患者先行停药,再议用药治疗。
2、患者如属功能性阳痿,只要治疗得法,并结合心理疏导,病人一般均可痊愈。但由于中医目前尚缺乏速效用药,医者不可急于求成,滥用“温补”之品;而是应当“谨守病机”,如法调理。
3、如果初步断定病人是器质性阳痿,应进一步进行诊查。必须了解血管性、内分泌性以及神经性阳痿的发病机理与诊断方法(包括物理诊断与实验室检查)。条件较差的医院(或诊所),医者应掌握较简单的方法对病人进行鉴别诊断,如阴茎硬度测试环、罂粟碱注射测试法等。
4、如通过检查,确认为器质性阳痿,也不能轻易将病人“逐”之门外。因为器质性疾病中医亦有用药之机,且此类病人大多合并心理性因素。对这类病人,一定要耐心诱导,使其解除心理负担;再通过适当的中医治疗,一般也能取得一定的临床效果。
5、如是其他全身慢性疾病引起的阳痿,则应当首先积极治疗原发疾病,或将原发疾病与阳痿统筹考虑,根据标本缓急,分步而治。如原发疾病向愈,则阳痿往往也随之奏效。切不可喧宾夺主,徒以兴阳为事。
【难点之二:临床上无“证”可辨】
阳痿病人有时临床表现不多,除了阴茎不能勃起,身体并无其他不适,甚至“舌”“脉”亦属正常。而中医辩证施治,主要根据“四诊”资料确定证候类型。这种无“证”可辨的情况无疑增加了中医治疗的难度。要解决这一难题,一是要加强临床经验,掌握一般规律。如青壮年功能性阳痿,多由肝郁而致;老年性阳痿,多有肾脏之衰;伴有生殖性炎症,则下焦湿热较多等等。二是要详细询问病史,以因测证。三是要借助现代科学技术,通过“微观”检查,帮助“宏观”辩证。如通过PBI检查,了解患者阴茎供血情况;通过内分泌检查,了解病人的性激素水平等。如病人PBI正常,性欲淡漠,性激素水平偏低,可拟诊为中医天癸不足,肾阳虚亏,可试用血肉有情之品以补肾壮阳法治疗;如病人性欲较强,烦燥易怒,性激素水平不低,可拟诊为“相火偏亢”,则以滋阴降火法试治;等等。
【难点之三:守法与变法的抉择】
中医对阳痿的治疗,有的取效甚速,见剂而起;有的则收效甚微,迭治无功;有的病人甚或数年而效鲜。其间辗转更医、变法、易方,屡试屡败,致令患者寒心,医者却步。其实取效缓慢的病人,并不都是由于失治、误治,而是病机复杂或药力未逮使然。对这部分病人,我们切不可急于求成,朝令夕改,愈治愈乱,而是要详察病机,准确地把握守法与变法的时机。
1、守法 守法的目的是通过对某一方法长期使用,逐渐改变病人的体质,纠正引发阳痿的内部病理。一般来说,对以虚为主和内挟痰瘀的病人多需守法,假以时日,始能建功;特别是有的病人已取得一定疗效,而证型的基本特征又没有改变时,则须坚持“效不更方”的原则,守法而治。
2、变法 变法的指征有二,一是既往的治法因辩证有误而效果不佳,甚至出现变证而加重病情;一是治疗有效,但既往的治法达到一定程度,证型发生了改变。对后者而言,阳痿即使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往往亦须适时变法。特别是应用某种药性悍厉或毒性较大的药物,或攻伐为主的治法,或使用大队温燥药壮阳时,更应注意“中病即止”,当变则变;不可过用或久用,以免引起体质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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