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眩光(Glare)通常被用来描述明亮的阳光海滩或是积雪的山顶这样的一种环境状况,1984年北美照明工程学会对眩光的定义为:在视野内由于远大于眼睛可适应的照明而引起的烦恼、不适或丧失视觉表现的感觉。
2、眩光的光源分为直接的,如太阳光、太强的灯光等,和间接的,如来自光滑物体表面(高速公路路面或水面等)的反光。
3、根据眩光产生的后果主要归结为三种类型:不适型眩光、光适应型眩光和丧能型眩光。
4、不适型眩光是指在某些太亮的环境下感觉到的不适
5、光适应型眩光,指的是当人从黑暗的电影院(或地下遂道)走入阳光下双眼视觉下降的一种现象。
6、失能型眩光是指由于周边凌乱的眩光源引起人眼视网膜像对比度下降从而导致大脑对像的解析困难的一种现象,类似于幻灯机在墙上的投影受到旁边强光的干扰而导致成像质量下降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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