胰腺癌分期治疗模式。
1、可手术切除胰腺癌,可以考虑术后4-8周辅以同步化放疗。
2、可手术胰腺癌术后有肿瘤残存,建议术后4-8周同步化放疗。
3、如果术中发现肿瘤无法手术切除或无法彻底手术时,可考虑术中局部照射再配合术后同步化放疗。
4、不可手术切除局部晚期胰腺癌,无黄疸和肝功能明显异常,患者身体状况较好,建议穿刺活检,再给予同步化放疗。
5、局部晚期不可手术患者,存在黄疸和肝功能明显异常者,胆管内置支架或手术解除黄疸梗阻,改善肝功能后,如果患者身体状况允许,建议(5-Fu/吉西他滨)同步化放疗/单纯化疗。
6、术后局部复发患者,无黄疸和肝功能明显异常,身体状况较好,建议(5-Fu/吉西他滨)同步化放疗,存在胆道梗阻和肝功能异常者,先解除胆道梗阻,改善肝功能再考虑治疗。
7、 不可手术晚期胰腺癌出现严重腹痛、骨或其他部位转移灶引起疼痛,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时,如果患者身体状况允许,可考虑同步化放疗或单纯放疗以减轻病人症状,改善生活质量。
对于新发胰腺癌患者应建立完整的病案和相关资料档案,治疗后定期随访和进行相应检查。治疗后2年内每3个月、2年后每6个月随访一次,复查血常规、肝肾功能、血清肿瘤标志物、腹部CT/B超、胸片,直至5年,以后每年复查1次,复查血常规、肝肾功能、血清肿瘤标志物、腹部CT/B超、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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