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孕期超声检查的普及开展以及超声医生的经验提高,目前胎儿期肾积水的检查率约占妊娠总数的1%-5%。
定义:
胎儿肾积水是指胎儿肾脏集合系统的扩张,是目前产前超声检查发现最多的胎儿异常。一般可早在孕18-20周被超声检查发现。
诊断标准:
B超检查肾脏横切时肾盂前后径的宽度来评价胎儿肾积水的严重程度:肾盂分离小于5mm可认为正常;5-10mm可认为可疑,需进行超声随访;大于10mm诊断为肾盂扩张。
也有另外一种标准:结合肾盂分离程度与妊娠周数一并考虑:妊娠24周之前大于4mm或妊娠24周之后大于10mm,但敏感度及阳性率均有一定的诊断误差率。或以妊娠33周之前大于4mm,妊娠33周之后大于7mm为标准,但假阳性率较高。
诊断手段:
超声检查具有独特的优势:无射线,可动态观察,操作方便。孕中期发现的胎儿肾积水,均需在孕晚期再次复查确认有无进展。其中特殊的情况:一旦发现胎儿膀胱扩大、双侧肾积水、羊水过少等高度提示有男性后尿道瓣膜征象时,需每四周复查超声,如羊水持续减少,可考虑产前干预。
需要指出的是:超声无法判断肾功能,且超声的结果准确性与操作者的经验、仪器的敏感性及胎儿的不同状态有关,因此建议如发现孕期肾盂扩张,最好由有经验的同一医师来进行随诊复查。
预后:
根据大量研究:多数胎儿肾积水均随着胎儿发育自行缓解,只有极少部分进展迅速,需要进行产前干预。
胎儿期发现的肾积水,出生一周后应行B超复查,约1/3患儿出生后可能自行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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