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治疗是所有糖尿病治疗的基础,是糖尿病自然病程中任何阶段预防和控制糖尿病必不可少的措施,不良的饮食习惯还可导致相关的心血管危险因素如高血压、血脂异常和肥胖。
1、饮食治疗的目标和原则。
(1)控制体重在正常范围内。
(2)单独或配合药物治疗来获得理想的代谢控制(包括血糖、血脂、血压),有利于对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的预防。
(3)饮食治疗应个体化。即在制定饮食计划时,除了要考虑到饮食治疗的一般原则外,还要考虑到糖尿病的类型、生活方式、文化背景、社会经济地位、是否肥胖、治疗情况、并发症和个人饮食的喜好。
对于年轻的1型糖尿病患者,供应合适的能量和营养来确保正常的生长和发育,并使饮食治疗和胰岛素治疗得到良好的配合。
对于年轻的2型糖尿病患者,供应合适的能量和营养来确保正常的生长和发育,减少胰岛素抵抗,帮助患者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并使饮食治疗和药物治疗、运动得到良好的配合。
对于妊娠和哺乳妇女,供应合适的能量和营养来确保胎儿正常的生长和发育并使代谢得到良好的控制。
对于老年糖尿病患者,供应合适的能量和营养并要考虑到心理社会因素。
对于使用胰岛素和促胰岛素分泌剂者,通过教育患者掌握糖尿病自我管理的技巧,减少或防止低血糖(包括运动后低血糖)发生的危险性。
(4)膳食总热量的20%~30%应来自脂肪和油料,其中少于1/3的热量来自于饱和脂肪,单不饱和脂肪酸和多不饱和脂肪酸之间要达到平衡。如患者的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100mg/dl(2.6mmol/L),应使饱和脂肪酸的摄入量少于总热量的10%。
食物中的胆固醇含量应<300 mg/d。如患者的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100mg/dl(2.6mmol/L),食物中的胆固醇含量应减少至<200 mg/d。
(5)碳水化合物所提供的热量应占总热量的55%~65%,应鼓励患者多摄入复合碳水化合物及富含可溶性食物纤维素的碳水化合物和富含纤维的蔬菜。对碳水化合物总热量的控制比控制种类更重要。在碳水化合物总热量得到控制的前提下,没有必要严格限制蔗糖的摄入量。
(6)蛋白质不应超过需要量,即不多于总热量的15%。有微量白蛋白尿的患者,蛋白质的摄入量应限制在低于0.8~1.0g/kg体重之内。有显性蛋白尿的患者,蛋白质的摄入量应限制在低于0.8g/kg体重。
(7)限制饮酒,特别是肥胖、高血压和(或)高甘油三酯血症的患者。酒精可引起应用促胰岛素分泌剂或胰岛素治疗的患者出现低血糖。为防止酒精引起的低血糖,饮酒的同时应摄入适量的碳水化合物。
(8)可用无热量非营养性甜味剂。
(9)食盐限量在6g/d以内,尤其是高血压患者。
(10)妊娠的糖尿病患者应注意叶酸的补充以防止新生儿缺陷。钙的摄入量应保证1000~1500mg/d,以减少发生骨质疏松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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