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药疗法是皮肤病治疗中最常用的疗法之一,而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止痒的功效,故常外用于治疗皮炎湿疹类疾病或其他皮肤病。但外用糖皮质激素会透皮吸收,因此可能会产生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高血压、骨质疏松等一系列的外在或内在的不良反应,故外用糖皮质激素的剂量掌控尤为重要。既往皮肤病治疗缺乏统一标准,医生往往通过经验告诉患者如何掌握剂量,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如果医生没有给出一个足疗程的外用糖皮质激素制剂方案,那么患者可能会因为用药后未达到预期疗效而自觉疾病无法治愈或认为医生的疗法不好;如果医生给出的药量大大超过了预期疗效所需要的剂量,那么就造成药物浪费,甚至还可能会因剩余药退费而引发医疗纠纷。在这种情况下,1991年Long 等提出了“指尖单位”这一概念,为皮肤科医生告知患者如何正确掌握糖皮质激素外用制剂使用剂量上提供了一个可行性使用指南。
FTU(Fingertip units),中文译为“指尖单位”。Long[4]等将一个FTU定义为管口直径5mm的标准外用药膏管中挤出的可以覆盖从食指远端指节皱褶处到食指尖的软膏剂量。1个FTU约重0.5 g,继而作者为了操作的方便性,又将既往烧伤科常用的手面积的概念引入并与FTU对应使用,即以手的面积来估计皮肤病患者皮损面积,进而估算出所需药膏量。手的单面面积被定义为1个手面积,约为1%体表面积,即1个手面积=1%体表面积,因此,2%的体表面积(2个手面积)需要1个指尖单位来覆盖,继而1个手面积的皮肤表面需要0.5个FTU或0.25g软膏,而4个手面积等于2个FTU或1g软膏,即4个手面积 = 2 FTU = 1g 。人体不同年龄段、不同部位有不同的FTU值。成年男性的1 FTU=0.5g,成人女性的 1 FTU=0.4g,而4岁儿童的1 FTU大约为成年男性1个FTU的1/3量,6个月至1岁婴儿的1个FTU约为成年男性1个FTU的1/4量。以成年男性食指末节为标准,单手=1 FTU,单上肢=3FTU,单足=2FTU,单腿= 6FTU,面颈部=2.5FTU,躯干前后(包括臀部)= 14 FTU,全身= 40 FTU。Schlagel等研究认为1g霜剂可以覆盖100cm2的皮肤,一个平均身高的成人全身皮肤表面可以被20~30g左右软膏所覆盖。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该如何计算糖皮质激素外用激素的使用剂量呢?我们举例说明。例如治疗一个皮损面积为8个成人手面积的患者,每次使用的药膏剂量应为4个FTU,即2g。如果每日外用1次,一支30g的药膏大约可以使用15天,如果每日外用2次,那么同样一支药膏只能使用一周。一个成年女性每日使用1次,将药膏涂于双上肢,其用量为每天2.4g(2上肢×3FTU×0.4g), 每周使用16.8 g(7×2.4g),一支30g能使用两周;但如其每天使用两次(4.8 g/d),这支药膏则为不足一周 (33.6 g/w)的量。再如一个成年男性每天使用1次药膏涂于双手双足,每天使用大约(2足×2FTU+2手×1 FTU)×0.5 g = 3.0g,一周用量为21g,一支50g的药膏可以使用两周半。
虽然FTU是针对糖皮质激素外用制剂提出的概念,但对皮肤科医生应用非糖皮质激素的外用制剂也有一定指导作用。如用于治疗银屑病的卡泊三醇乳膏(15g /支)就有用量上限制,说明书上规定每周用量不能超过100g,即每天平均用量不能超过1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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