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换机械瓣者术后终生口服华法林(每片3毫克,芬兰产,蓝色);
换生物瓣者术后口服华法林半年。
2.华法令的维持量多数在3mg左右,根据化验INR调整。
3.通过抽血化验得出国际标准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活动度,根据抗凝的化验结果调整华法令的口服剂量。
目的是要使INR保持在1.8-2.2之间
当INR>2.2时,减少华法令的口服剂量
当INR2.5时,停服当日的华法令,第二天到医院化验抗凝,
根据结果决定华法令的口服剂量
每一次加减的量一般是0.5-1毫克(1/6片―1/3片)
3. 外地患者出院后最好在杭州暂住一段时间, 在自己掌握了华法令口服剂量的调整方法后再回到当地。
4. 化验时间的掌握;逐渐延长化验的间隔时间,具体方法如下:
出院后隔日查一次抗凝,按照上述方法调整剂量,
当INR稳定于1.8-2.2时可以延长化验间隔时间每周查两次抗凝,同样按照上述方法调整剂量,当INR稳定于1.8-2.2时再延长化验间隔时间每周查一次;稳定后每两周查一次;更加稳定一个月查一次。
稳定是指连续三次到四次的INR化验结果都在1.8-2.2之间,不需要增减华法令的口服剂量
5. 每次的化验结果和华法令的口服剂量都要记录在表
6. 出院后如有出血或凝血并发症,要到当地医院就诊。出院3个月时要做全面检查,包括超声心动图、胸片检查和心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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