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于胎龄儿,是指出生体重和(或)身长在同胎龄、同性别平均值的第10百分位以下或低于平均值2个标准差的新生儿。人群中SGA的发生率为3%-10%,在我国的发生率约为7.5%,其中10%-15%的SGA儿童无生后追赶生长,在这些生长障碍的儿童中,约有半数成年身高会低于正常平均身高2个标准差,以至最终出现成人身材矮小。引起SGA的原因很多,有母体的因素、胎儿的自身因素、胎盘和脐带的因素以及内分泌因素,研究证明在青春期前,胰岛素、IGF-1及IGFBP-3
的血清浓度与用生长激素诱导的生长追赶密切相关。大量的研究已经证实,在儿童期及青春前期应用GH能使矮小的SGA患儿达到正常身高,并可使最终的身高达到预期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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