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精人工授精
(一)适应症:
1、男方因素:精液液化异常、逆行射精、性功能障碍、生殖道畸形等。如精液常规参数正常可考虑ICI治疗;
2、男性少、弱精子症可进行精子制备后行IUI治疗,但制备后前向运动的精子数不宜少于500万条(过少的前向运动精子数会使临床妊娠率下降);
3、女方因素:女方至少有一侧输卵管完全畅通,且输卵管碘油造影证实无影响输卵管拾卵功能的盆腔粘连,但有宫颈因素不育;或生殖道畸形及心理因素导致性交障碍等;或排卵障碍促排卵治疗无效后;或子宫内膜异位症;
4、免疫性因素:精液抗精子抗体检测时,至少在一份精液样本中,发现50%或以上的活动精子包被,且经过精子-宫颈粘液接触实验、体内性交后实验、体外精子-宫颈粘液接触实验等评估抗体生物学重要性后加以证实;
5、不明原因不孕;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二)禁忌症:
1、男女一方患有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或性传播疾病;
2、一方患有严重的遗传、躯体疾病或精神心理疾患;
3、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4、一方有吸毒等不良嗜好。
二、供精人工授精
(一)适应症
1、睾丸性无精子症、梗阻性无精子症、严重少精子症、弱精子症和畸形精子症;
2、输精管复通失败;
3、射精障碍;
4、男方和(或)家族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
5、母儿血型不合不能得到存活的新生儿;
备注:适应症1、2、3,需向患者交代ICSI技术,患者拒绝同时签订知情同意书才可实施供精。
(二)禁忌症
1、女方患有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或性传播疾病;
2、女方患有严重的遗传、躯体疾病或精神心理疾患;
3、女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4、女方有吸毒等不良嗜好。
三、常规体外受精技术
适应证
1、输卵管堵塞或功能障碍引起精卵运输障碍导致的不孕;
2、子宫内膜异位症;
3、男性轻度少精、弱精症;
4、原因不明的不孕;
5、排卵功能障碍性不育;
6、其他原因引起的不孕:如免疫性不孕、年龄因素引起的生育能力下降,癌症患者生育力储备等情况。
四、卵母细胞胞质内单精子注射(ICSI)技术
(一)适应证
1、严重的少、弱、畸精症;
2、不可逆的梗阻性无精症。睾丸或附睾精子;
3、生精功能障碍(排除遗传疾病缺陷所致);
4、免疫性不育;
5、不明原因的常规受精失败史。对既往IVF存在常规受精失败或受精率低于20%时,当病人再次进行IVF治疗,通畅建议此周期采用ICSI技术;
6、精子无顶体或顶体功能异常;
7、需要用PCR技术诊断的PGD周期
(二)ICSI禁忌症
1、男女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患、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或性传播疾病;
2、患有《母婴保健法》规定的不宜生育的、目前无法进行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的遗传性疾病;
3、一方有吸毒等不良嗜好;
4、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5、 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
备注:修改自《生殖医学临床诊疗常规》,版权归该书所有,如引用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