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让我们了解发热与人体的体温调节机制:
在正常情况下,人体的产热和散热保持着动态平衡。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产热增加或散热减少,则出现发热。多数患者的发热是由于致热源所致,致热源包括外源性和内源性两大类。
(1)外源性致热源:如微生物病原体及其产物、炎症渗出物、无菌性坏死组织、抗原抗体复合物等,不能直接作用于体温调节中枢,而是通过激活血液中的中性粒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和单核-吞噬细胞系统,使其产生并释放内源性致热源,通过下述机制引起发热;
(2)内源性致热源:又称白细胞致热源,如白介素(IL-1)、肿瘤坏死因子(TNF)和干扰素等。通过血-脑脊液屏障直接作用于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的调定点,使调定点(温阈)上升,体温调节中枢必须对体温加以重新调节发出冲动,并通过垂体内分泌因素使代谢增加或通过运动神经使骨骼肌阵缩(临床表现为寒战),使产热增多;另一方面可通过交感神经使皮肤血管及竖毛肌收缩排汗停止,散热减少。这一综合调节作用使产热大于散热,体温升高引起发热。
除此之外,还有非致热源性发热,可见于:
①体温调节中枢直接受损,如颅脑外伤、出血、炎症等;
②引起产热过多的疾病,如癫痫持续状态、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
③引起散热减少的疾病,如广泛性皮肤病、心力衰竭等。
发热待查定义:发热期限超过2~3周,体温在38.5℃以上,经详细、完整的病因询问,体格检查,常规的实验室检查不明确诊断者,称之为原因不明的发热(Fever Occasion unknow,Fou),热程可达数月或一年以上,常是临床上令人因扰的问题。
对原因不明发热的病因以及发生的频率,医生应该有一个概念,有人将其病因区分为“三大类”,即感染、肿瘤性疾病、结缔组织――血管性疾病,此“三大类”概括了约80%以上患者的病因。一般认为感染占40%,肿瘤性疾病占20%,结缔组织――血管性疾病占15%,其他各种疾病占15%,原因始终不明者占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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