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胚胎或胎儿具有潜在伤害的常用药物
反应停:镇静催眠药物
受孕后27-42天内服用:短肢畸形(上肢或下肢长骨缺失)
在短肢畸形期外服用:其他器官先天畸形(外耳或心脏畸形)
维生素A:营养指南要求孕妇每天摄入VitA 10 000 IU
摄入量>15 000 IU,先天畸形危险率增加。
异维甲酸、芳香维甲酸
激素:雄激素(睾酮):女婴外生殖器男性化
丹那唑:睾酮衍生物,微弱雄激素作用。
乙烯雌酚:子宫发育不良,阴道宫颈透明细胞腺癌,睾丸发育不全,隐睾
抗惊厥药物:海因,苯妥英:海因综合征(颅面畸形,腭裂,鼻中隔外翻,生长发育缺陷,精神发育缺陷)
妊娠期使用卡马西平相对比较安全
癫痫本身也是诱发畸形的危险因素,因此有时候很难判断是癫痫还是治疗癫痫的抗惊厥药物,或是两者共同作用导致胎儿畸形。
抗凝血药物:华法林,双香豆素:分子量小,可通过胎盘。孕早期,华法林导致华法林胚胎病(鼻发育不全,脊椎畸形),孕晚期,导致胎儿颅脑出血,小头畸形,失明,智力障碍。
抗生素:四环素:
第二、三代头孢含有N-甲基硫四氮唑链:睾丸发育不良
中药:天花粉,金银花,射干,牡丹皮,大黄,芒硝,芦荟,番泻叶,薏仁,红
二、妊娠期接触药物的孕妇的处理
至今,这仍然是一个挑战:
1、大多数畸形的病因是未知的(60%-70%)。20-25%归因于遗传学异常,<1%与药物有关,但是很多患者、律师经常怀疑胎儿暴露于药物而导致畸形。
2、危险度很难评估:已知的致畸原很少,大多数药物资料不全,不足以评估其致畸危险度及对胎儿的副作用。
患者咨询:
1、明确妊娠时间
2、暴露药物的时间及剂量:妊娠前或器官形成期后服用是安全的
3、药物是否经母体胃肠道吸收:局部作用的药物,不会全身吸收,影响小
4、药物是否通过胎盘
5、已知的致畸原,选择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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