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剖宫产后子宫瘢痕处妊娠
剖宫产后子宫瘢痕处妊娠是指孕囊、绒毛或胎盘着床于既往剖宫产子宫切口瘢痕处,妊娠物完全或部分位于子宫腔外,周围被子宫肌层或纤维结缔组织所包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异位妊娠。由于瘢痕处肌层菲薄,结缔组织及血管增生,随着妊娠的进展,绒毛与子宫肌层粘连、植入,严重者可穿透子宫造成子宫破裂。就如上图所示:外面看到的洞口就是憩室,里面的腔才是真正的宫腔。正常的子宫是没有这个洞的,如果绒毛种植在这个部位,就比较危险。
2、子宫破裂
子宫破裂指子宫体部或子宫下段发生破裂,可发生于妊娠各期,但常见于分娩期或妊娠末期,为产科严重并发症,严重威胁母婴生命。子宫破裂多发生于难产、高龄多产和子宫曾有过手术或有过损伤的产妇。其中的瘢痕子宫破裂发生于子宫有过切口,如以往剖宫产或子宫切开、肌瘤剔除术创面接近或达到内膜层等。
子宫破裂以剖宫产瘢痕破裂最为常见。在妊娠晚期,子宫膨大,尤其是在分娩过程,原瘢痕愈合不良,承受不了子宫内压力增加,瘢痕裂开,自然破裂;古典式剖宫产者由于切口的对合和愈合不良均不及下段,故子宫体部切口瘢痕比下段瘢痕容易发生破裂,其发生率为下段瘢痕破裂的数倍。
剖宫产后的瘢痕子宫破裂存在一些特殊的危险因素,包括:
与前次剖宫产采用的缝合方式有关。2002年美国一项纳入近3000例患者的队列研究表明,与双层缝合比较,采用单层缝合的孕妇再次妊娠时子宫破裂的发生率会增加4倍,达到3.1%;而采用双层缝合的孕妇子宫破裂的发生率仅为0.5%。
与剖宫产的次数有关:一项超过1000例孕妇的研究提示,进行过2次及2次以上剖宫产的孕妇再次妊娠试产时子宫破裂的发生率为1.7%。仅行过一次剖宫产的孕妇子宫破裂的发生率为0.6%。
与2次妊娠间隔的时间长短有关:如果剖宫产后再次妊娠与前次妊娠时间间隔太短,子宫切口不完全愈合,便增加了子宫破裂的风险。尽管研究结果有一定的争议,大多数学者普遍认为剖宫产过后2~3年再次妊娠是较为安全的。
再次妊娠,体重增长过多,导致子宫的肌纤维过度的拉伸变长,不仅变得吹弹即破,而且还失去了弹性,而子宫瘢痕处尤为轻薄和脆弱,这样的没有弹性的过度拉伸变长的子宫一旦发生破裂,后果将不堪设想。
3、产后出血
产后出血的四大原因之首为子宫收缩乏力,而子宫收缩乏力的危险因素中就有子宫肌壁损伤如剖宫产史。剖宫产术后子宫切口愈合不良严重时甚至可以导致出血性休克。
而导致产后出血的胎盘因素中,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容易发生的前置胎盘、胎盘粘连、胎盘植入均可以导致产后出血。
4、产后子宫感染
分娩方式是子宫感染发生的一个最有意义的相关因素。在法国感染相关的死亡率剖宫产比阴道分娩高出近25倍。从因为切口并发症及子宫内膜炎再次入院治疗的比率来看,计划性剖宫产比计划性阴道分娩要高很多。
5、前置胎盘
该病病因的可能因素中有子宫蜕膜血管生长受损或缺陷,子宫瘢痕(剖宫产史、子宫肌瘤剔除史)增加前置胎盘的发生风险。
6、羊水栓塞
剖宫产时,子宫切口静脉血窦大量开放,如羊水不及时吸净,娩出胎儿后子宫收缩,则羊水易挤进开放的血窦进入母体循环而发生羊水栓塞,羊水栓塞的典型表现以突然发作的低血压、低氧血症及凝血障碍为主,也是造成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剖宫产后准备要二胎的女性朋友们,最好在剖宫产后2年再要宝宝,要宝宝前,也建议女性朋友们去医院的妇产科进行孕前检查,除了常规的检查项目,做盆腔超声评估子宫瘢痕的愈合情况也是必不可少的;怀孕的早期,做盆腔超声的目的除了评估子宫大小、形态、有无胎囊,胎心;判断妊娠囊及胚胎个数、双胎的绒毛膜性判断;观察胚胎情况,判断有无胚胎停止发育;有无异位妊娠;有无妇科合并症(如:子宫畸形、肌瘤、附件囊肿)外,还要判断妊娠位置,是否是瘢痕处妊娠?
孕中、晚期要避免体重过多过快的增长;孕期严格做产检,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终止妊娠;接近预产期,出现腹痛要及时就诊,以避免强烈宫缩后发生子宫破裂;有剖宫产史的孕妇出现胎位异常者,强调于预产期前1~2周入院,择期剖宫产结束分娩;有过剖宫产史的产妇试产时要密切观察,并加强产程中监护,发现先兆子宫破裂征象时及时行剖宫产术;已有2次剖宫产史者应行选择性剖宫产;剖宫产术中动作应准确轻柔,子宫切开后及时吸净羊水再娩出胎儿,以免羊水进入子宫创口开放的血窦内而发生羊水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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