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
如果按医嘱服药并监测临床和实验室指标,一般不会出现不良反应。如果超过个体的耐受剂量或者过量服药,特别是由于治疗开始时剂量增加过快,可能出现下列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临床症状,包括:心动过速、心悸、心律不齐、心绞痛、头痛、肌肉无力和痉挛,潮红、发热、呕吐、月经紊乱、震颤、坐立不安、失眠、多汗、体重下降和腹泻。
在上述情况下,应该减少患者的每日剂量或停药几天。一旦上述症状消失后,患者应小心地重新开始药物治疗。对部分超敏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
禁忌证:
对本品及其辅料高度过敏者。未经治疗的肾上腺功能不足,垂体功能不足和甲状腺毒症。应用本品治疗不得从急性心肌梗塞期、急性心肌炎和急性全心炎时开始。
注意事项:
①老年患者慎用,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服用剂量,应监测甲状腺激素情况。每3个月进行一次检查,根据TSH,T3和T4水平确定剂量增加12.5μg/d或50μg/d
②对合并冠心病、心衰或快速心律不齐的患者,必须利用所有方法避免由左旋甲状腺素引起的轻度甲亢症状。因此有心脏病病史的患者治疗时无需慎重,替代治疗的起始剂量应为25μg/d,每隔8周增加25 μg,直到血TSH水平降至正常
如果患者开始治疗后首次出现心绞痛症状,则应在密切观察随诊心脏疾病的同时考虑停止替代治疗
如果存在心绞痛症状恶化,立即停药,并对心脏疾病进行重新评估和治疗。
③继发于垂体疾病的甲状腺机能减退症,必须确定是否合并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如果存在时,首先必须给糖皮质激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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