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社会意识的不健全和精神病较高的遗传性,精神病患者一直受到社会的误解和歧视,因为大家只是生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而他们的婚姻问题变得更为棘手。其实,精神病患者和正常人一样,也有情感的需求,有性的需求,有婚姻的需求。无庸质疑,精神病人有结婚的自由与权利。但由于精神病的遗传性和社会能力的缺失性,为了我们将来更好的生活和学习工作,也为了再不重返这里,需要对这个问题有一个科学的认识,我们就大家的婚恋问题作一下简单的探讨,有疑问欢迎大家提出,不足之处望大家批评指正,2、结婚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结婚的必备条件有:男女双方自愿。(2)达到法定婚龄。(3)一夫一妻制原则。
结婚的禁止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简单的说就是禁婚亲属和禁婚疾病,禁婚疾病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精神方面的疾病,包括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者等;一类是身体方面的疾病,主要是指那些足以危害到对方和下一代健康的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具体的哪些病症禁止结婚,可以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异常情况分类指导标准》予以认定。
什么是无效婚姻?包括哪些情形?
(1)重婚的,(2)禁婚亲属,(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解释: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它包括两个要件:一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结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它包括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二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疾病在结婚后没有治愈。即使当事人不结婚时没有治愈,如果在结婚后治愈的,当事人的婚姻也具有法律效力。
异常情况的分类指导标准(试行)一、不许结婚者: 婚配双方均患有重症智力低下者。
二、暂缓结婚者: 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
三、可以结婚,但不许生育者:婚配的任何一方患有下列多基因病的高发家系患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病情稳定者,(注:高发家系指除患者本人外,其父母或兄弟姐妹中有1人或更多人患同样遗传疾病者)需慎重考虑的:4.婚姻生育足以使婚配双方已患病症加重恶化者。
哪些精神病具有遗传倾向一般认为,并不是所有的精神病都是遗传的,但决大多数的精神病都存在遗传的因素。在精神医学临床中,具有明显遗传倾向的是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障碍。这两类疾病约占全部精神疾病的50%以上,是精神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国内外的研究均证实,这两类患者亲属中的精神疾病患病率明显高于普通人群,且血缘关系越近,患病危险越大。说明其发病与遗传因素有一定关系。
我国一项具有权威性的寄养子研究证实,患这两类疾病母亲所生子女寄养到精神健康的养父母家庭中,其精神疾病的患病率仍然较高;而正常母亲所生子女过继给患这两类疾病的养父母家庭中抚养,患病率并不见增加,表明遗传因素具有重要作用。
衡量遗传作用的大小用遗传率表示,精神分裂症的遗传率是75%左右,情感性障碍的遗传率在80%―85%之间,一般说超过50%即认为遗传因素占主要地位。
当然,也不能忽视心理、社会或环境因素对精神分裂症或情感性障碍发病的影响。故目前一般认为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障碍等精神疾病有遗传因素的作用,也有环境因素的影响。但遗传是一个比较大的因素。
3、精神病的病因?
精神疾病的病因极少数是单一的,而多数是几种因素的综合。主要有以下因素可导致精神疾病:
(1)遗传因素遗传在精神病的发病中占重要的位置。
(2)素质;是指在遗传素质的基础上,个体在发育过程中,内外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整个机能状态和躯体形态特征。素质和个性特征与精神疾病有密切关系。个性特征是个体的先天素质和后天环境的相互影响下形成的,因而素质及个性特征与精神疾病的关系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条件。
(3)器质性因素:
(4)心理社会因素:①自然和社会灾难:这类灾难大都来势急剧而强烈,人们从心理上毫无准备。如强烈地震,水灾及火灾等自然灾难。这些精神紧张刺激,引起生理和心理等方面的应激反应,可导致心理生理疾病和行为障碍。②生活事件:生活事件引起的精神紧张刺激多直接影响到某个人或家庭中成员,其创伤性质和强度不一,能否导致发病还决定于病人对具体刺激的情感体验和当时的处境。亲人死亡,恶性事故引起的严重伤残,这些强烈的生活事件可引起精神障碍,另外一些强度不大而持久的生活事件,如工作上屡遭挫折,夫妻间长期不和睦等所引起的应激作用,引起的内心矛盾和冲突如日积月累发展下去,也可以引起精神障碍。③家庭关系: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家庭成员的关系要求越来越高,家庭成员之间有一种能缓冲每日生活过度紧张的能量,如良好的家庭气氛可以增强成员之间的亲密关系,增添愉快欢乐的心境,并控制某些不良行为。与此相反,由于近年来家庭成员关系及气氛不良而导致的精神疾病越来越多。④社会环境因素不同的社会环境对人的精神有着不同的影响,社会阶层低下者酒依赖发生率较高,人生早期的社会隔离可导致某些人格的异常,情绪障碍,对周围人淡漠无情。此外,社会支持在应激过程中是一个缓冲垫,它能减轻应激的程度,从而有效地降低精神疾病的发病率。现代化大都市也增添了人们的躯体和心理应激,如拥挤繁忙的交通,烦人的噪音,拥挤的住房,复杂的人际关系,环境污染和频繁的意外事件,均对精神卫生产生不良影响。⑤文化和种族因素:文化因素或地区的差别对精神卫生有较大影响,这与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有关。
如何预防精神病复发?
(1)要进行早期的,系统的、彻底的治疗。
(2)定期门诊复查、坚持抗精神病药物的维持治疗。维持治疗是预防精神病复发的一个重要的、有效的方法,但还必须配合心理的、工娱的和环境的治疗。
(3)患者要正确地对待自己的疾病,要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适应现实环境,妥善处理和对待个人的生活,工作、婚姻,家庭,前途等问题。
(4)注意复发的早期症状,如失眠、早睡、多梦等睡眠障碍;头痛、头晕、疲乏等植物神经功能障碍;烦躁易怒,焦虑忧郁等情绪障碍及片断的幻觉、妄想和行为怪异等,都应予以足够的重视或及时就诊。
(5)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增强治疗信心,总之,只有药物的、躯体的、心理的和社会环境的综合措施,才能真正防止复发。
4、患了精神病应如何对待恋爱结婚?
现代医学科研表明,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原发性癫痫及某些精神发育迟滞等精神病都具有较肯定的遗传倾向。那么,是否所有患过精神病的人都不能结婚与生育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有些精神病与遗传无关。即使是上述,具有明显遗传倾向的疾病,遗传也并不是唯一的因素,当他们的疾病经过及时、合理的治疗,具备一定的条件后,是可以考虑的。然而,对于他们的婚姻问题,应当慎重,不可轻率从事。
首先,疾病尚未痊愈,还在服药冶疗的病人不宜结婚。因为,一方面病人仍然可能存在幻觉、妄想及言语行为异常,不具备料理个人和家庭生活的能力,更不能很好地教育子女和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另一方面,过多的社交活动,如购置新婚物品,布置新房、婚礼应酬等,过度操劳及经济上的紧张,造成思想压力,于疾病的治疗与康复不利。因此,这一阶段的病人不宜恋爱结婚。
第二,病情虽已恢复,但过去复发频繁或易于反复波动的病人暂不能结婚。因为病情尚未稳定,仍须继续维持治疗。有的病人往往因恋爱结婚而过早地停药致使病情复发,给病人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烦恼与痛苦。因此,待病情巩固、稳定3-5年后再结婚为宜必要时可向有关专家咨询,可选择合理的结婚时机,这样即利于病人、家庭,又利于社会与优生。
第三,病情恢复正常,持续稳定3-5年,个人家庭生活能力及社会功能恢复可考虑恋爱结婚,但应注意以下二点:①配偶不应是精神分裂症或其他具有遗传倾向的精神病人。因为夫妻均为精神病人,疾病遗传给子女的机率极大,不利于优生。②婚前应对配偶讲明病情,应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结合。否则患者因欺骗了对方,即不便于坚持服药,又不敢去医院复查,导致疾病复发。此外,由于婚前隐瞒了病史,病情复发时,将会给配偶精神上较大的打击,为此往往会影响家庭关系,甚至导致家庭破裂。
5、精神病与优生精神病是指在内外各种致病因素的影响下,大脑机能活动发生紊乱,导致认识、情感、行为意识等精神活动的障碍。在发作时,或兴奋激动,不能自制;或恐惧焦虑,情感淡漠。精神病有许多类型,目前认为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和癫痫性精神障碍等都和遗传有关。
精神病的发病原因迄今还不清楚,上海地区的调查和国外资料都表明,遗传因素对精神病的发病有重要的影响。通过调查发现,精神病患者亲属发病率明显高于一般人群,且与患者血缘关系愈近,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愈高。
那么精神病患者应该怎样对待结婚、生育问题呢?一般来说,如果疾病治愈后两年没有复发,可以考虑结婚。在发病期间,由于患者不能正常工作、学习,生活无法自理,显然是不适宜结婚的。有些地区认为这种患者结婚可以"冲喜"、使疾病好转是没有科学根据的,这样做反而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如果男女双方都患同样的精神病,即使治愈,其子女的发病机会较多,这种情况也是不宜结婚的。
在生育问题上,总的原则是应该控制。在精神病发作期,患者对自己的日常生活都难以料理,当然不宜怀孕生育,妊娠还有可能使原有的疾病恶化。如果精神病症状基本缓解,正处在服药维持治疗的病人,也不宜怀孕,大量镇静剂有可能使胎儿致畸。另外,由于父母本身精神不正常,不能很好的教育子女,所以,为了自己家庭的幸福,为了不把悲剧带到下一代,精神病人还是以不生育为好。
患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如偏执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障碍等。这些患者在发病期内会失去自控能力,如果是女性患者婚后妊娠,又服用大量抗精神病药物,会影响胎儿的健康,如胎儿发育畸形等。因此,此类患者应暂缓结婚,经过积极治疗病情稳定两年以上再结婚较为稳妥。
5、精神病人结婚前要进行遗传咨询虽然精神病人有结婚的自由与权利,但由于精神病的遗传性和社会能力的缺失性,一般认为,精神病人婚前应该进行遗传咨询,以预防遗传病的发生。主要是要注意下面这几个方面:
(1)切忌近亲结婚。近亲婚配所生的子女中,遗传性疾病发病率高。家族中如有精神病患者,与他近亲的人也可能携带相似的遗传基因,如果近亲婚配,所生子女精神病的发病几率更大,因为精神病的遗传几率是按照几何基数增长的(2)如果一方有精神病,最好不要再找有阳性家族史的对象结婚,因为这样会增加精神病的遗传几率。夫妻一方或双方都患有精神病,他们所生育的子女中,精神病的发生率明显比一般人群高。因此,在生育问题上一定要慎重。
(3)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如果不能正常地工作和学习,甚至生活不能自理,一定要慎对婚姻。因为,这种情况下,婚后也很难给家庭带来快乐与幸福。
医生只能是在某种程度上对病人及其亲人进行提醒和建议,而最后怎么走怎么过,都是病人自己的权利,都得依靠病人和亲人的决定。但希望病人和其亲人都谨慎处理。毕竟,这关系到许多人的幸福。(蒋理)草率盲目婚姻的危害对于精神病人草率结婚的危害,一般认为需要了解的不仅是病人本身,病人的父母也同样需要了解。虽然婚姻是自己的事,是个人的权利,但是个人也有必要认真对待。
首先,精神病极高的遗传率,对许多渴望下一代的家庭是个难以跨越的障碍。一般在采访过程当中,谈到了这样一个例子:房山区一对夫妇,女的是个精神病患者,但结婚前男的并不知情。在婚后,妻子发病,同时,他们所生的三个孩子,均是精神病患者。丈夫不仅在精神上处于孤寂和苦闷中,同时在经济上也是极为拮据。可见,在以生育为目的的婚姻当中,一定要慎之又慎。
其次,盲目结婚可能会导致精神病人的治疗中断,病情出现反复。由于治疗的中断和婚后生活的压力,会造成复发,甚至加重。
第三,精神病人在社会能力上的缺失,无法承担成家立业的重担,终于造成许多家庭悲剧。
精神疾患者能不能结婚那么,这些患者能否结婚和生育呢?这是病人和家属颇为关心的问题。一般认为,这些精神病人的婚恋要求是无可非议的,因为有相当一部分精神病患者,其发病缓冲期是相当长的,可能一辈子也就出现两三次症状,就因为这短暂的病发,而剥夺他们结婚的权利,是不道德的。因此,我们必须正视精神病患者的结婚需求。但由于精神疾病本身的复杂性,我们也不得不区别对待。
对于病情恢复良好,已缓解数年持续稳定,并可恢复正常工作者,应该让他们结婚,过正常的生活。但在结婚后的生活中,要坚持用药和治疗,以免疾病复发。
尚在治疗中的患者,通常还在服药治疗中,常不具备料理个人和家庭生活的能力,不能承担其社会角色所赋予的责任,不能很好地教养子女和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因此,医生要将结婚后的危害告诉病人及其亲人,让他们清楚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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