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曾说:“生孩子,这是连母鸡也会做的事”。确实,生殖繁衍是生物界一切生命物质的本能活动。作为高级生物的人类,妊娠虽然是妇女正常的生理现象,但是,在妊娠期若不做好应做的检查,有可能导致缺陷儿的诞生,而造成家庭和社会的沉重负担。因此,科学的做好应做的检查,是保证优生优育的关键环节。
常规检查:
1、妊娠后应尽早进行检查。妊娠五周时,B型超声检查子宫内妊娠囊内见到有节律的胎心搏动可确诊为早期妊娠、活胎。以后在孕28周以前,每4周检查1次。孕28~36周,每2周检查1次。孕36周后,每周检查1次。
2、孕7~20周进行初次全面检查,包括血尿常规、血型、凝血功能、肝肾功能、乙肝标志物、抗HIV、 HCV、RPR、致畸六项、血红蛋白分析、心电图、唐氏筛查等。
3、孕24周后进行血糖筛查,每月复查血尿常规。
4、孕20周、30周左右进行妊娠期高血压病监测。
5、孕32周左右进行脐血流监测。
6、孕36周起,每周进行胎心监测。
7、孕37周起,每周检查血尿常规。
8、孕37周,复查凝血功能、肝肾功能。
特殊检查:(对于有先天畸形及遗传性疾病可疑的应做的检查)
1、妊娠早期取绒毛或妊娠中期(16-20周)抽取羊水行染色体核型分析,了解染色体数目及结构改变。
2、B超检查可诊断无脑儿、脊柱裂及脑积水等畸形胎儿;测定羊水中的甲胎蛋白(AFP)可诊断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畸形。
3、羊水酶学检查可诊断胎儿代谢缺陷疾病。
4、抽取孕妇外周血可提取胎儿细胞以进行遗传学检查。
5、羊膜腔内胎儿造影可诊断胎儿体表畸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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