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第3周至第3个月是胚胎各个器官分化形成的时期,容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
此时用药对胎儿的发育影响较大,(特别是妊娠期间禁止服用的药物)但影响的几率和程度不同,与用药的种类、剂量、持续时间及个体差异等因素有关,是因人而异的。
如果想保胎的话,可做孕产期检查(如怀孕14-20周进行唐氏筛查,怀孕22-26周进行彩超排畸检查),必要时行羊水穿刺,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有些备孕的妈咪可能听说过,在早孕初期(从末次月经第一天开始算4周内),大部分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即要么没有影响,要么就会导致流产,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
是谁“逍遥法外”?没错,99%的药物都适用于上述“全或无”的理论,未必会给胎儿带来伤害。但不容忽视的是,确实存在几种不适用于这个理论的特例药物。这些药物包括利巴韦林、异维A酸(曾用名:异维甲酸,治疗青春痘的外用药。)以及预防麻疹、风疹、腮腺炎的疫苗。由于这些特例药物在人体内的清除半衰期长,身体要把药物完全从体内排出需要很长的时间,有时甚至是几个月的时间,同时这些药物又明确致畸,所以不仅孕妈妈,连备孕期女性也绝不可接触,外用也不行。否则药物残留在体内会增加胎儿畸形的风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