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卒中康复”的理解就是帮助病人活动或者就是做一做理疗,其实绝非仅仅如此哦!“卒中康复”究竟意味着什么呢?今天就由小编和大家来一起学习吧。
卒中后康复是一项复杂的工程
卒中后康复是一个非常复杂、任务艰辛的系统工程。卒中后患者不仅仅是肢体功能受限,心理和心智亦可受损。因此,简单地把卒中后的康复理解为恢复肢体运动功能不仅是片面的,也是有害的。卒中后康复的最高目标是全面修复患者的所有功能。
传统的观点认为,卒中发生后必须等到病情稳定才开始康复。许多医院,尤其是基层医院人为地把病人分割在神经内科和康复科之间。最常见的医疗程序就是在神经内科治疗,等到病情稳定之后,再择机转到康复科或者直接让病人回家自行康复。假如这不是因为患者的经济问题,显然就是一个治疗观念问题。
现代卒中康复的观点是:一旦卒中发生,康复即应介入。康复越早开展,患者获益越大。
卒中康复无处不在
在急性期,昏迷患者进行肺部超声治疗以促进肺循环、减少痰淤积是一种康复;
正确地摆放瘫痪的肢体以避免关节因肌肉无力而出现脱臼和僵硬在一个非功能状态是一种康复;
对因为瘫痪而无法活动的肢体进行被动运动以减缓肌肉萎缩是一种康复;
对长期卧床做空气压力波治疗以防止深静脉和肺血栓是一种康复;
对未完全瘫痪的患者教其上肢的Bobath训练和下肢桥式训练是一种康复
对偏瘫患者安装步行支架以协助其步行或矫正其步行姿态是一种康复;
教失语症的患者照着镜子说话也是一种康复;
教患者正确学习如何上厕所、如何拿筷子、如何梳头、如何写字……都是康复。
总之,一切让患者减轻、弥补、纠正卒中损伤本应导致的各种功能丧失都是康复。
制定个体化的康复计划
卒中后康复介入的程度也并不都是越强越好,越积极越好。为每一个患者度身定做一个近、中、远期康复计划是关键,而计划制定的前提基础是对患者进行全面、科学地评估。评估时考量不仅要遵循卒中的自然演变规律,还要充分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职业、性格、家庭条件、卒中前状态、个人的康复期望值以及康复的配合程度。
例如对高龄卒中患者进行康复治疗时,不能制定目标过高的康复计划,还要充分考虑到患者的神智、精神状态、理解能力、心肺功能、配合程度和患者本人以及家属的期望,早期康复的重点应放在减少并发症,为后续的康复创造条件。在患者病情稳定后,神智和精神改善后,开始实施中期康复计划。而对青壮年卒中患者,由于这些患者往往康复欲望较强、配合程度较高、心肺功能完整、经济条件和家庭重视程度较高,则必须制定更积极、目标值更高的康复计划。
根据神经康复转归特点,前1~3个月恢复最快,第4~6个月恢复较慢。7~12个几乎定型,此阶段的康复重点应放在影响患者未来生活质量的功能恢复上,如行走、肢体主动移动方面。此时,若瘫痪侧的上下肢无法同时康复,应优先考虑下肢;当大小关节同时无法训练时,优先训练大关节。半年后,多数患者已经进入康复效果平台期,此时偏瘫的肢体大多已经开始进入痉挛状态,康复重点则应放在日常生活能力训练上,以使患者尽可能适应新的生活。
卒中后康复必须全面、全程
全面的原则是考虑患者的肢体功能障碍,又要充分考虑患者的心理和认知上的问题。据统计40%~70%的卒中患者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认知障碍、焦虑、抑郁、性格改变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及时察觉和干预,不仅严重影响康复的效果,也明显降低患者和家属的生活质量。同时,在康复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卒中的二级预防,坚决按照指南采用药物严格控制卒中复发的危险因素,并积极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最大限度地避免卒中复发。
全程是指康复必须贯穿卒中的全过程,即从早期到恢复期;从住院到社区再到家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