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测量:矮小症治疗后必须每月测量身高。
由于一个月时间内身高变化毕竟较小,需要尽量准确测量。准确测量身高需要注意“四同”:
①同时间,由于站立或坐起后,人的脊柱的椎间隙会受到压缩,早晚身高会不同,相同的时间测量才有可比性;
②同测量尺;
③同一测量者,不同的人,尺卡在头部的松紧度会有差别;
④孩子相同的站立方法(要求脱鞋、脚跟、臀部、肩部和头部全部靠墙,挺胸、收腹、腰部尽量挺直、两眼平视,头部不要过仰,否则测不到头部的最高点)。如果在家测量,可在墙上贴一张纸,每次测量后在纸上画一条线,不需要每测量出具体高度,只需要区分出与上一月的差距即可。时常会有家长反应,“孩子上个月增长了2CM,这个月怎么一点没长?”,主要还是与测量误差有关。治疗时间长一点后,可用几个月的增长幅度去平均。
注意:平时不要过于频繁测量身高,一般一个月测量一次即可,否则容易给孩子造成心理压力,心理压力过大,不利于长高。
生长激素治疗复查时间及项目:
对于应用生长激素治疗者,治疗3~6个月后,需要复查甲状腺素(主要查FT3、FT4和TSH)和血糖。由于治疗者多为矮小患者,过去生长速度过慢,甲状腺素需要量较少,生长明显加速后,甲状腺素需要量增加,少数人可能引起甲状腺素的相对不足。甲状腺素不足,需要短时间内口服左甲状腺素片,则会影响生长激素的疗效(也有少数甲状腺素调节过度出现甲状腺素稍高者,此时只要TSH不过低,也不需要处理,继续使用生长激素常常会自动降至正常)。越是生长比过去明显加快者,越需要相对早一点复查,最好3个月就复查,对于性早熟联合应用生长素者,由于生长速度相对过去不会明显加快,可考虑6个月左右复查。半年左右复查骨龄,最好能复查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3(IGFBP3)。IGF的复查,既是用药安全性的重要指标,也是生长素剂量调整的重要指标。
最新资料表明,根据IGF-1适时调整生长激素剂量,治疗效果明显好于传统固定剂量。之后的复查,一般半年一次即可。
生长激素剂量调整:
生长激素短时间内一般不需要调整,体重变化不超过10%一般不需要调整,即使调整,也不仅仅根据生长速度或体重。还需要考虑不同病因,初次用药前的生长激素激发试验结果、青春发育情况、骨龄大小,特别是IGF-1和IGFBP-3复查结果等。定期复查也很有必要!治疗效果虽然很重要,用药安全性更重要!生长激素剂量的范围较宽,我们对于骨龄较小,治疗时间较充裕者,一般从正常范围内较小剂量开始,如果小剂量效果较好,费用相对较低,副作用也更少出现,如果效果不理想,再考虑调整剂量。对于骨龄较大,治疗时间有限的儿童,一般从正常剂量的中等或偏大开始,因为时间有限,慢慢观察有可能影响最终治疗效果。
生长激素停药指标:
对于年龄较小就开始治疗者,可在身高达到或略超过同龄人身高时(一般需要2~3年或更长)可暂时先停一段时间,待身高又明显低于同龄人时再用。对于骨龄较大者,由于治疗时间有限,停药的指标是连续三个月,月生长速率小于4mm时停用(虽然此时应用可能每月还可提高1、2mm,但可用时间已经很少,已经没有实质意义)。但对于用药期间身高已经接近正常成年身高者,也可考虑停药,但停药前需要详细评估是否达到治疗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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