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S诊断分型经历了几次变革和发展,1982年FAB分型标准确立了以形态学为基础的分型标准,1997年国际预后积分系统 (IPSS)将染色体加入到预后因素评估中,2001年WHO诊断标准将MDS的分型标准更加细化。2006年7月包括美国国家癌症综合网(NCCN)、MDS国际工作组(IWG)以及欧洲白血病网(ELN)的专家学者在维也纳召开研讨会提出了关于MDS的定义、诊断和治疗的新建议。诊断MDS首先满足两个必要条件:持续的一系或多系血细胞减少;排除其他疾患。诊断MDS须满足两个必要条件和任一确定标准即可。
一、必备条件(下面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1、下列细胞系别中一系或多系持续性减少(≥6月)b:
红细胞(Hb<110g/L);中性粒细胞(ANC<1.5×109/L);巨核细胞系(PLT<100×109/L)
2、排除可以成为血细胞减少/发育异常原发原因的所有其他造血组织或非造血组织疾病c
二、确定条件
1、骨髓涂片中红细胞系、中性粒细胞系或巨核细胞系任何一系细胞中至少10%有发育异常,或环状铁粒幼红细胞>15%
2、骨髓涂片中原始细胞占5%~19%
3、典型的染色体异常(常规核型分析法或FISH)
三、辅助标准e(指符合(1)而不符合(2)的患者,而且表现其他方面的典型特征,如输血依赖的大细胞贫血)
1、流式细胞术检测骨髓细胞表型,明确显示有单克隆红系和(或)髓系细胞组群
2、HUMARA分析,基因芯片谱型或基因点突变分析(如RAS突变)显示有单克隆细胞组群的明确分子征象
3、CFU检测骨髓和(或)循环中祖细胞集落(+集丛)形成显著而持久性减少
a、符合所有两个“必备条件”和至少一个“确定条件”时,可确诊为MDS;若不符合任何“确定条件”,但患者显示有髓系疾患,则需参考“辅助条件”,以帮助确定患者是否患有MDS,或是存在“高度疑似MDS(HS-MDS)”
b、如果同时有染色体核型异常,可<6个月
c、由于较多患者被诊断为有两个髓系肿瘤并存,在很少数患者即使查出可能引起血细胞减少的另一个共存疾病,MDS的诊断仍能成立。对于这类情况须加以说明。
d、典型的染色体异常是指在MDS中常常出现的+8,-7,5q-,20q-等;若只有核型异常这一个“确定条件”,则应认为是“HS-MDS”。
e、“辅助条件”无须在所有诊疗中心的常规检测工作中都用作标准,如果没有这些条件,对可疑患者应予随诊并反复定期监测,以便确立MDS的诊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