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是不少恶性肿瘤的晚期表现,药物治疗是癌症止痛的主要方法。癌症止痛用药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按阶梯用药:选择止痛药要根据疼痛程度由弱到强,逐渐增加。首先选择非阿片类止痛药,代表药物是阿司匹林,用于轻度疼痛,为一阶梯止痛。如果一阶梯止痛不理想,则使用二阶梯止痛药物(代表药物是可待因、奇曼丁、奥施康定等),即在非阿片类止痛药物的基础上加弱阿片类止痛药。如果二阶梯止痛不理想,使用三阶梯止痛药(代表药物是吗啡),即强阿片类止痛药加非阿片类止痛药。非阿片类止痛药可以增加阿片类止痛药的止痛效果,特别对骨性疼痛及神经性疼痛的患者效果更为明显,并可减少阿片类止痛药的剂量。辅助药物可以改善癌痛患者常发生的其他症状。下图是三阶梯止痛的模式图:
疼痛发生
一阶梯
↓
轻度疼痛→非阿片类药±辅助用药
↓
疼痛控制不理想
↓
二阶梯
中度疼痛→弱阿片类药+非阿片类药±辅助用药
↓
疼痛控制不理想
↓
三阶梯
重度疼痛→强阿片类药+非阿片类药±辅助用药
2、按时用药:止痛剂应有规律的按时给予,不要等患者疼痛再次发生时才给。应在前次药物作用消失前给药,以维持有效的血药浓度,有效缓解疼痛、控制疼痛。
3、首选口服给药:长期接受止痛治疗的患者应首选口服给药。口服给药经济、方便、效果好、付作用小,病人可以自己掌握,不需要他人的帮助。阿片类药口服给药吸收慢,峰值低,不容易产生药物依赖性。如果患者呕吐严重、神志昏迷、吞咽困难,不能口服给药时,可选择外用方法,如直肠给药等。
4、个体化原则:个体对阿片类药的敏感程度不同,没有固定的标准剂量,患者的药物剂量应以达到有效的镇痛为标准,不应受所谓的极量限制。如吗啡用量在10-60mg之间选择,绝大多数患者可以缓解疼痛,个别患者用量可达200-400mg。对每一例患者应摸索出合适的个体化药物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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