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末期肾病
透析指征:
(1)非糖尿病肾病eGFR<10ml/min/1.73m2;糖尿病肾病eGFR<15ml/min/1.73m2;BUN>28.6mmol/L,或SCr>707.2umol/L。
(2)当有下列情况时,可酌情提前开始透析治疗:严重并发症,经药物治疗等不能有效控制者,如容量过多包括急性心力衰竭、顽固性高血压;高钾血症;代谢性酸中毒;高磷血症;贫血;体重明显下降和营养状态恶化,尤其是伴有恶心、呕吐等。
2、急性肾损伤。少尿或无尿二天以上;血肌酐≥442μmol/L (5 mg/ dl);或存在高分解代谢(每日血尿素氮上升l0mmol/L以上,血肌酐上升177μmol/L以上或血钾上升1~2mmol/L以上)。
3、药物或毒物中毒。
4、严重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
5、其它:如严重高热、低体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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