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麻痹后遗症是一种严重的致残性疾病,发病的结果造成患儿的肢体终生残疾。影响患儿的生活、生长和发育成熟,不仅造成小儿身体畸形还为小儿生活自理、学习以及进入社会造成了严重障碍,使患儿的身心各方面都受到了打击。
所以对这种疾病的治疗要从患儿的全面障碍和需要来处理,使他们得到全面的康复治疗,即患儿不仅身体而且精神和社会生活都应得到康复照顾和治疗,使他们和健康人一样生活、学习和工作。全面康复一般包括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等。
康复训练最主要的目的是恢复或补偿儿麻后遗症患者已丧失的运动功能,进而提高上肢的日常活动能力以及下肢站立和行走功能,争取达到生活自理,早日回归社会。经常训练的内容主要有增强肌力训练、扩大关节活动范围训练,矫形器制作和使用.以及手术后肢体功能恢复训练,康复训练最好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一般来说应注意以下几点:
(1)掌握适当的训练尺度、数量和方法。训练量不够,无明显效果;而训练过量又可造成肢体的损害,比如:肌肉拉伤、关节肿胀、骨折脱位等等。所以必须掌握好这个尺度,训练量要适当。
(2)训练应一步步来,不可操之过急。活动次数由少到多,关节活动范围由小到大,使用的力量由轻到重。训练量逐步增加才可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3)任何训练都不应该引起明显疼痛。有时训练中可产生轻微疼痛,但在停止活动后,疼痛应消失。如果训练时发生严重疼痛,休息后又不消失,常常是损伤的信号,要停止训练。
如果训练后疼痛剧烈,甚至出现下肢浮肿,表明运动过量,也应该暂时停止训练。
(4)训练不应感到疲劳。如有疲劳感觉时,应休息5~10分钟再训练,以免过度劳累造成伤害。
一般认为小儿麻痹症在发病两年以后留下后遗症,病情不再进展,但也不易好转,患儿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残疾状态,不会再复发小儿麻痹症。但近年来许多医学专家通过实践提出了不同看法:他们指出有一部分患过小儿麻痹症现已“痊愈”的人,在患病30~40年以后病情仍可复发,出现新的类似小儿麻痹症的症状,被称为小儿麻痹后发综合征。
患者表现为:极度疲劳,肢体软弱无力逐渐加重,肌肉、关节疼痛以及肢体瘫痪和肌肉萎缩。这一情况提醒我们,患过小儿麻痹症现已稳定的患者,如果出现以上的症状,应该立刻去医院看病,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