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型糖尿病的治疗中,频繁换药是常见误区之一。有的患者在用药后很短的时间内血糖下降不明显,就要求换降糖药,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降糖药发挥作用需要一定时间,如果频繁换药就难以找到合适自己的药物,控制好血糖也就成了空中楼阁。
事实上,对于血糖的控制,药物治疗的权重只占30%。服用口服降糖药的患者出现血糖控制不好的情况,首先应该仔细分析这段时间饮食控制如何,是否进行规律的运动,有无患有其他疾病以及家庭、生活与工作等方面有无大的变动等,如果这些因素均排除,那么血糖控制不佳与药物相关的可能性最大,此时可以考虑改变治疗方案。
如何评价药物是否适用?
一般来说,评价一种药物是否适用于某一个患者需从四个方面进行:
第一,从药物的疗效方面评价。
如果这种降糖药不能使血糖达标即血糖降不到正常范围或血糖波动性大,也不能使糖化血红蛋白控制在正常范围内,即使用药剂量增加到最大有效剂量仍没有明显疗效,就应该考虑换用或加用其他降糖药。例如,在使用磺脲类药物1~3年后有5%~10%的患者出现继发性失效,经处理可消除的诱因后血糖仍得不到良好的控制,就应考虑加用或换用其他降糖药。又如,糖尿病病程长的患者胰岛功能可能会逐渐丧失,这时应用促胰岛素分泌剂可能效果不佳,应该考虑与胰岛素联合使用以更好的控制血糖。
第二,从药物的不良反应方面评价。
一种药物的疗效再好,但如对该患者的不良反应过大,应谨慎使用或不使用该药。例如患者出现肝肾功能不全,最好不再使用双胍类和胰岛素增敏剂等药物,应及时换用其他对肝肾功能影响小的降糖药。
第三,从患者的依从性方面考虑。
如果患者的依从性不好,如因工作繁忙或记忆力不好等没有按时用药,血糖很难得到控制,在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后仍达不到效果,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换用每天用药频次较少或用药途径和用药时间对这一患者较方便的降糖药。
第四,根据患者的年龄、病程长短选用合适的药物。
如果患者年龄较大,如超过70岁,则应小心选用磺脲类药物,注意低血糖的发生。这些患者也不宜选用双胍类药物,存在可能导致乳酸酸中毒发生的风险等。
千万不要在用药上自作主张
有的患者容易听取广告或病友的意见,自行换用或加用其他降糖药,使原本稳定的血糖出现波动,而血糖波动比高血糖更容易引起糖尿病的并发症,使病情恶化,事与愿违。擅自加用降糖药还可能出现更多的不良反应,如增加肝、肾的负担,增加胃肠道反应,特别是增加了低血糖的风险,要知道低血糖比高血糖更可怕,高血糖对身体的危害是缓慢的,而低血糖则可瞬间致命。由此可见,为了更好的控制血糖、预防并发症的发生,糖尿病患者尤其不要自行频繁换用降糖药。
总之,糖尿病患者应定期到内分泌科随诊,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才能换用降糖药。只有合理使用降糖药和坚持糖尿病教育、饮食控制、体育锻炼、血糖监测并驾齐驱,才能更好地控制血糖、防止或延缓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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