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不会否认,幼儿教育应该给幼儿以知识,应该发展幼儿的能力,应该激发幼儿积极的情感。我认为这还不够,幼儿教育还应让幼儿感受到幸福,并且我坚信,幼儿有没有获得幸福是衡量幼儿教育成败的最根本的标准。
幸福是人类的根本追求,儿童在生命成长的过程中,除了机体在生长发育外,他的精神也在成长。蒙台梭利认为:“是儿童自己从周围世界中吸取材料,是儿童用这些材料创造未来的人。”对于儿童来说,不受任何阻碍地投入到自己的创造活动之中,就是最大的幸福。
现在人们对幸福观存在着各种偏差。教师尤其是家长,经常把幸福等同于物质生活条件的优裕,等同与成人为儿童创设的各种成人认为十分优越的条件。不可否认,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和提高,的确影响人生幸福的一个方面,但这仅仅是外在的方面,物质富有者并不一定能感受到真正的幸福。
幸福的偏差方面,还需要注意的是成人经常误把儿童的“高兴”、“愉快”当作幸福本身,甚至在生活活动中可以去追求这种“高兴”、“愉快”的效果。在家庭经常能听到家长们廉价的许诺;在幼儿园经常能看到教师以本应属于儿童自身权利之一的游戏作为幼儿学习的奖赏,经常听到教师在要求儿童“高兴的说”“高兴的唱”。其实,在这种要求下,儿童脸上挤出来的“笑容”是短暂的,也是转眼即逝的。那并不是建立在儿童对学习内容理解的基础上的,儿童的内在需要并没有真正参与其中。
有的成人以为,自己需要的,儿童也一定需要。其实,儿童与成人处于生命历程的不同阶段,他们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需要。难道成人所应当知道的一切儿童都该学、都能学吗?把做儿童时用得着的东西教给儿童,你可以见到那已是很够他忙的了。为什么要叫他去求那也许终生都用不着的学问而忽略那些足以满足他现时需要的学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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