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眼皮下垂,又称上睑下垂,是指提起上眼睑的肌肉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以致上睑部分或完全不能上提,当双眼平视前方时,上眼睑遮盖角膜上缘超过2mm以上。提上睑的肌肉有提上睑肌和Müler氏肌,提上睑肌由动眼神经支配,Müler氏肌受颈交感神经支配,当这二个肌肉的功能不全或丧失时,就会出现上眼皮下垂。上睑下垂轻者可遮盖部分瞳孔,严重者则全部瞳孔被遮盖,不但有碍美观,而且还影响视力,为了克服视力障碍,患者常常要紧缩额肌,皱额耸眉以提高上睑位置,严重时则必须仰头甚至用手指抚起上睑才能视物。
上睑下垂按其原因可分为先天性和后天性两类。
1、先天性上睑下垂为提上睑肌残缺或动眼神经核发育不全所致。出生后即有,多为双侧性,常有遗传因素。如果是提上睑肌残缺所引起的上睑下垂,则通常表现为单纯性上睑下垂,如果是因神经核发育不全所致的,则常常合并有其它眼部异常,如内眦赘皮、小睑裂、斜视等。
2、后天性上睑下垂按其病因又可分为以下几种:
⑴动眼神经麻痹性上睑下垂:由动眼神经或神经核受损所致,通常为单侧性,常伴有眼球运动障碍,有时有复视。
⑵交感神经麻痹性上睑下垂:为交感神经麻痹的部分症状,多见于颈部手术、外伤与甲状腺患者。表现为上睑轻度下垂、下睑位置略高形成小睑裂、眼球后陷、瞳孔缩小,构成Hner氏综合症。
⑶肌源性上睑下垂:常见于重症肌无力及进行性眼外肌麻痹,重症肌无力引起的上睑下垂,其程度随着疲劳而加重,晨起时轻,晚间疲劳时加重,注射新斯的明后,症状明显改善。
⑷机械性上睑下垂:由于眼睑本身的病变,如肿瘤、淀粉样变、严重沙眼、炎症水肿、外伤、组织增殖(象皮病)等所致。除直接破坏提上睑肌外,还由于病变使眼睑肥大,导致机械性下垂。
另外有一种原因不明的上睑下垂,即老年肌病性上睑下垂,为原发性肌肉萎缩所致,且为双侧性,年老女性多见。
眼睑下垂的治疗应根据不同的原因,施以不同的治疗方法。对先天性上睑下垂者,以手术矫正颇为有效,后天性上睑下垂者则应针对不同的致病原因进行治疗。如肌营养不良、全眼肌麻痹或提睑后出现复视的病例,不宜作手术矫正。重症肌无力性一般不应手术,如果只局限于眼睑,药物治疗效果不理想或不能接受时则可以考虑手术矫正。
先天性下睑下垂的手术时机,过去大多数人只从影响视功能角度来考虑,其实应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来确定。必要性是指如不及时手术会影响患儿正常视功能发育。可行性是指,上睑下垂程度已固定,手术矫正后不会因患儿的生长发育而改变矫正效果。一般来说,患儿2~4岁时手术较为恰当。先天性上睑下垂患儿如果单眼发病,一岁以后比较固定,3岁左右开始形成内心自身影像,如患儿的睑下垂得不到及时治疗,容易影响患儿的正常心理发育。重度睑下垂的患儿,如手术过迟会形成皱额、抬眉、下颌拉长、头后仰等代偿现象。单眼发病者会影响患眼视功能发育,少数病例会出现弱视。
麻痹性上睑下垂经保守治疗半年至一年后,如无效可以行手术治疗,但合并其他眼外肌麻痹,提睑后出现复视则不应即时进行手术,以免在术后因出现复视对患者生活、工作妨碍更大,得不偿失。
外伤所引起的提上睑肌断离,应在外伤手术修正伤口时,及时寻找肌断端进行修复,否则应在局部反应消退后再行手术矫正,一般待瘢痕稳定大约于伤后3个月才适宜作手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