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性放射治疗
(1)适应征:一般情况中等以上,病灶长度≤ 7cm,X线钡餐片和CT(或MRI)检查无明显外侵、穿孔和周围淋巴结广泛转移,无声带麻痹、胸骨后剧烈疼痛、锁骨上淋巴结以及其他远处转移。
(2)放疗设计:食管癌放疗常采用3野照射技术,射野长度一般比病灶两端各长3cm。近几年调强放疗技术的应用更大程度的降低了食管癌放疗的不良反应,提高了患者的治疗耐受性,保证了疗效。
(3)照射剂量和时间: 常规照射方案为1.8-2.0GY/次,每天一次,5次/周,总剂量DT60-70GY/6-7周。
(4)食管癌放疗失败最主要的原因是局部病灶未控和复发,大约占90%左右。
(5)腔内治疗:腔内治疗一般作为食管癌外照射的补充手段,希望提高局部剂量以达到提高生存率、局控率和降低复发率。有时候也作为食管癌晚期出现明显梗阻和出血时姑息减症治疗。
术前放疗
食管癌术前放疗是为了使局部肿瘤缩小,改善周围组织的癌性粘连,杀灭亚临床病灶,以提高手术切除率和降低复发率。
术前放疗的射野设计与剂量分割同根治性放疗,术前放疗剂量常选择DT40-50GY/4-5周,休息4-6周后再手术切除。
术后放疗
食管癌术后常规进行术后放疗并无好处,目前临床上一般只对有下列情况出现时才给术后放疗:
(1)姑息手术,肉眼见有癌残留;
(2)术后病检残端有癌侵润;
(3)术中食管周围淋巴结清扫不彻底;
(4)术后估计可能有亚临床病灶存在容易复发者。
术后放疗视癌残留情况给予50-70GY不等的剂量照射为宜。
姑息放疗
晚期食管癌已无根治治疗指征者可给予病变局部姑息放疗以缓解进食梗阻症状,射野不宜过大,剂量50-60GY。
放疗CT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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