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的标准主要有二:
1、生活有幸福感。这是以个体内部体验为标准的;
2、适应环境,适者生存。这是以环境的要求为标准的,个体的行为如果达到了环境的要求,社会就接受他,他就能够生存下去。否则就会被社会或环境所淘汰。
所有的心理问题或精神障碍,都会是自我意识障碍,同时又是人际关系问题,会是个体对人际环境的某种不适应。良好的人际关系是自我意识健康的外在表现,是心理健康得以维持的重要外部条件。儿童时期,良好的母婴关系奠定了儿童心理健康发展的基础。
我们经常说,儿童的心理问题,往往不是儿童自身的问题,其父母才是真正有问题(有病)的人。其实,这个说法仍然不够准确。最准确的说法是,儿童的心理问题,往往不是儿童自身的问题,也不是其父母的问题,而是父母与孩子的沟通、人际互动方式有问题。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凭借其“父母特权”,强行指定孩子有“病”,带孩子去医院看医生,让孩子吃药,却不承认自己有问题,更不会自己主动去吃药。
表面看来,我们是在论证孩子有病还是父母有病,其实,隐藏在“病”背后的是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权力之争,是一个权力不平等、不对等的问题,是权力压迫的问题,是孩子反抗父母特权的问题。这种权力之争,最终却是以“病”的方式表达出来。北京话叫做:拿“病”说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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