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妊娠前糖尿病合并妊娠:
空腹血糖大于或等于7・0mmol/L;糖化血红蛋白大于或等于6・5 %;随机血糖>11・1mmol/L且伴有症状。
2、妊娠期糖尿病:无妊娠前糖尿病的女性,在24周~28周妊娠期行75g葡萄糖耐量试验。
值:空腹血糖5・1mmol/L;
餐后1小时血糖10・0mmol/L;
餐后2小时血糖8・5mmol/L;
有一项异常者可诊断。
3、妊娠期血糖管理标准:空腹血糖<5・2mmol/L;餐后1小时血糖<7・8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
4、妊娠期药物应用 1>胰岛素能控制血糖且不透过胎盘。2>口服降糖药能透过胎盘有致畸作用和新生儿低血糖,原则上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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