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太田痣为分布在眼眶周围的蓝色、褐色、黑色或混合色的斑片、斑点,重的可表现为单侧面部或双侧面部的褐色,青褐色或青黑色色素斑。本病有家庭史,大多数太田痣在出生或出生后不久时便有,有部分患者为迟发性,或青春期发育或产后、外伤后发生,个别患者可以35岁以后发生。
但是无论是什么时候长出来的,其性质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不同。对于那些一出生就有或出生不久就发生的太田痣患者来说,通常在4-5岁左右时和12-14岁时,太田痣会波动一次,也就是说在这个时期,太田痣会长大一些,或者颜色会变深一些,以后较为稳定。对于以后发生的太田痣患者来说,他们通常在4-5岁或12-14岁左右时长出太田痣,当然也有更晚一些才长出太田痣的。太田痣的颜色可随季节变化,如夏季颜色较深,冬季较浅,情绪对颜色也有影响。
(二)外源性色素沉着症(exogenous pigmentation) 呈异物性色素沉着。
①纹身(tattoos)为人为刺入染料:常采用针刺的方法将染料刺入皮肤,可形成各种色彩、各种图案。专业染料主要有胭脂、氧化铁、硫化汞、甲基蓝等,经专业加工,附着能力强,难以消退或去除。非专业染料有龙胆紫、墨汁、炭末、姜黄等。
②爆炸粉粒沉着症(anthracosiscutis)或异物纹身由意外事故引起。微小异物颗粒飞射进入皮肤或随外伤进入皮肤后引起色素异常。致病因素多种多样。煤矿工人因采煤或瓦斯爆炸可致煤粉飞溅入皮肤,又称煤粉沉着症;基建工人、爆破作业人员、意外爆炸或交通事故可使泥砂碎石等物质随外伤进入皮肤,又称泥沙沉着症;炸药、火药爆炸致色素沉着又称火药沉着症。
③金属性色素沉着症(metallic pigmentation)由金属颗粒沉积引起,是由于职业关系长期接触某些金属物质或因疾病长期应用某些金属制剂所引起。通过血液循环吸收到体内而沉积于内脏器官、皮肤或粘膜,也可由外部应用直接渗透到皮肤,而使皮肤及粘膜着色。一般金属性色素沉着症多由金、银、汞、铋所致。
1064nm的激光波长:适应于深层色素性病变及深颜色的纹身。1064nm对皮肤组织的穿透能力较强,可达到处于皮肤深层的黑色素细胞或黑色蓝色的纹身染料颗粒。
通过相对的选择性光热作用破坏破坏黑色素细胞,其突出的特点是治疗可不经局部麻醉、在数分钟至数十分钟的时间内完成一次治疗,操作十分方便,治疗最终结果很理想,成功率高,不仅无瘢痕,而且无皮肤质地的改变,效果及次数与太田痣的病理类型相关,尽管治疗次数多,但激光治疗无疑是太田痣治疗的理想选择。利用激光进行太田痣和外源性色素沉着症的治疗,要达到理想的效果,一般需要3-7次的治疗。皮损色素越深者疗程越多。最终可获彻底治愈而不留瘢痕。未见复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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