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综合征又称自身免疫性外分泌腺体病,是一种全身性慢性炎症性自身免疫病。本病单独存在时称为原发性干燥综合征,继发于其他自身免疫病如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时,称为继发性干燥综合征,原发性干燥综合征较继发性干燥综合征多见。本文主要介绍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干燥综合征主要侵犯外分泌腺体,泪腺和唾液腺受累最为常见,形成干燥性角膜结膜炎和口腔干燥症,同时也可影响其他器官形成多种临床表现。
【病因与发病机制】
本病病因目前还不明确,遗传与发病相关。免疫遗传学研究提示,干燥综合征发病与某种HLA(人类白细胞抗原)基因频率有关,在原发干燥综合征患者,HLA-B8、DR3和DRw52基因的阳性率显著高于正常人群。EB病毒、逆转录病毒(如丙型肝炎病毒)与干燥综合征的发病有关,病毒感染可诱发本病,这可能与分子模拟现象有关。雌激素能活化多克隆B淋巴细胞,同时提高血清催乳素水平,增加免疫活性,加快自身免疫反应的进展,这也是女性干燥综合征明显高于男性的原因。
【临床表现】
原发性干燥综合征主要发生于40~60岁的女性,男女比大约1∶10,儿童和青少年也可患病。据国内报道,由于症状不特异,从发病到确诊的时间平均约为6年。干燥综合征病状一部分为外分泌腺受累,另一部分为系统受累。外分泌腺损伤后引起腺体破坏,分泌液减少,导致口、眼等部位出现干燥症状。
(1)口干燥征:讲话及进食固体食物需频繁饮水;舌面光滑、干裂或溃疡;猖獗龋―牙齿变黑、片状脱落、仅留有残根;腮腺和/或颌下腺一过性或慢性、复发性肿大(一侧或双侧),可伴有疼痛和压痛;原发性干燥综合征接近50%患者有唾液腺的肿大,而在继发性干燥综合征中则少见;口腔中易出现念珠菌感染或其他微生物感染所致的牙周病和口腔粘膜扁平苔藓样病变。
(2)眼干燥征(干燥性角结膜炎):眼干涩、异物感、泪少、畏光、视力下降及易疲劳等。
(3)呼吸道、消化道、阴道、皮肤、鼻腔等部位均可出现干燥症状。
干燥综合征也可引起全身性症状:乏力明显,发热以低热多见,个别患者以反复高热为突出表现。
皮肤粘膜病变:可见双下肢紫癜样或结节红斑样皮疹,口腔溃疡及雷诺征。
骨、关节、肌肉病变:轻度关节痛,部分可有肿胀,关节破坏少见;少数患者有肌痛、肌无力;可合并重度骨质疏松。
消化系统病变:可有肝、脾肿大,黄疸,转氨酶增高,可引起阻塞性胆管炎及自身免疫性胆管炎,急慢性胰腺炎及萎缩性胃炎,可出现吞咽困难。也可有小肠吸收功能及胰腺外分泌功能低下,胃酸减少等。
肾脏病变:主要为远端肾小管病变,少数亦可侵及肾小球。可导致低钾性周期性麻痹、肾小管酸中毒、肾性尿崩、肾性软骨病及泌尿系结石等。
神经系统病变:可有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病变,它源于血管炎,周围神经病变较多见,主要累及三叉神经及其他感觉神经纤维,表现为感觉过敏和感觉缺失,累及运动神经时可出现运动障碍。中枢神经病变可有癫痫发作,意识障碍,精神症状等。
呼吸系统与心脏病变:呼吸道干燥,干咳,肺间质纤维化,肺心病,心包积液,最终引起呼吸及心力衰竭。
淋巴组织增生:多处淋巴结肿大,病理示良性增生(假性淋巴瘤),假性淋巴瘤亦可向恶性淋巴瘤转化。
血液系统病变:可有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及贫血。
甲状腺疾病: 合并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时可导致甲状腺功能减低者并不少见。
发性原发性干燥综合征患者经常出现关节炎或关节痛的症状和体征,且往往表现为高滴度的类风湿因子阳性,因此有时被误诊为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往往同时出现口干、眼干症状,检测抗SSA/SSB抗体可阳性,此时应想到干燥综合征。原发性干燥综合征主要是多关节病变,大小关节均可受累,常累及膝、踝、掌指关节、肩关节和腕关节,呈对称或非对称性。多表现为关节痛,常为非侵蚀性关节炎,关节破坏少见,极少引起关节畸形,X线检查很少出现关节间隙狭窄或骨质破坏的表现。
【实验室检查】除临床表现多样外,干燥综合征患者可有许多实验室检查异常,如ANA(抗核抗体)、抗SSA抗体、抗SSB抗体阳性,类风湿因子在干燥综合征多呈高滴度阳性。抗SSA抗体及抗SSB抗体在干燥综合征的阳性率分别为70%、40%,对诊断干燥综合征均有很大价值。抗SSB抗体阳性率较抗SSA抗体阳性率低,但抗SSB抗体更有诊断特异性。抗SSA抗体及抗SSB抗体与疾病活动性无关,不随着疾病的缓解而消失。此外,50%的原发性干燥综合征患者可测到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少数可测到抗线粒体抗体及抗胃壁细胞抗体。高球蛋白血症为本病特征之一,患者可出现球蛋白增多,白球蛋白比例下降,免疫球蛋白均可增加,主要为IgG的增多。目前认为IgG的水平与疾病活动性相关。
【诊断】本病诊断并不困难,目前多采用欧洲诊断标准和2002年修订的国际(分类)诊断标准。欧洲诊断标准:
(1)有3个月以上的眼干涩感,或眼有沙子感,或每日需用人工泪液3次以上,具有上述其中任1项者为阳性。
(2)有3个月以上的口干感,或进干食时需用水送下,或有反复或持续的腮腺肿大,凡有其中任1项者为阳性。
(3)滤纸试验≤5mm/5min或角膜染色指数≥4为阳性。
(4)下唇粘膜活检的单核细胞浸润灶≥1/4mm2为阳性。
(5)腮腺造影,唾液腺放射性核素扫描,唾液流率中有任1项阳性者。
(6)血清抗SSA、抗SSB抗体阳性。凡具备上述6项中的至少4项者,可确诊为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已有某一肯定结缔组织病同时有上述(1)或(2),另又有(3)、(4)、(5)中的2项阳性则诊为继发性干燥综合征。
2002年修订的干燥综合征国际诊断(分类)标准:
Ⅰ、口腔症状(3项中有1项或以上):
1、每日感到口干持续3个月以上;
2、成人腮腺反复或持续肿大;
3、吞咽干性食物时需用水帮助。
Ⅱ、眼部症状(3项中有1项或以上):
1、每日感到不能忍受的眼干持续3个月以上;
2、感到反复的沙子进眼或砂磨感;
3、每日需用人工泪液3次或3次以上。
Ⅲ、眼部体征(任1项或以上阳性):
1、Schirmer试验(+)(≤5mm/5min);
2、角膜染色(+)(≥4van Bijsterveld记分法)。
Ⅳ、组织学检查:
小唇腺淋巴细胞灶≥1Ⅴ,唾液腺受损(一项或以上阳性):
1、唾液流率(+)(≤1.5ml/15min);
2、腮腺造影(+);
3、唾液放射性核素检查(+)。
Ⅵ、自身抗体:
抗SSA或抗SSB(+)(双扩散法)。具体判定标准:
(1)原发性干燥综合征无任何潜在疾病情况下,有下述两条可诊断:
①符合上述6条中4条或4条以上,但条目Ⅳ和Ⅵ需至少1条阳性;
②条目Ⅲ、Ⅳ、Ⅴ、Ⅵ 4条中任3条阳性。
(2)继发性干燥综合征患者有潜在的疾病(如任一结缔组织病,符合Ⅰ和Ⅱ中任1条,同时符合条目Ⅲ、Ⅳ、Ⅴ中任2条)。
(3)诊断1和2者必须除外颈头面部放疗史、丙肝病毒感染、AIDS、淋巴瘤、结节病、GVH病、应用抗乙酰胆碱药(如阿托品、莨菪碱、溴丙胺太林、颠茄等)。
【治疗】该病为一慢性疾病,一般来说是不能完全根治的,但也有可能完全停药,达到临床缓解。轻者只需对症治疗,而重者需要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甚至化疗药物治疗。应采取以下治疗原则:
(1)干燥综合征的患者应在风湿科、眼科、口腔科等多科医师的协商下制定治疗方案;目前尚不能根治,仅能减轻症状,延缓或阻止组织损伤。
(2)无多系统损害者给予对症治疗。口干者可多饮水减轻口干症状,亦可给予环戊硫酮片对症治疗,国外有应用匹罗卡品等药。眼干者可使用人工泪液减轻眼干症状。干燥皮肤给予润肤品。另外,对非特异症状,如全身乏力、睡眠障碍等可给予对症治疗。
(3)注意口腔卫生,定期行口腔科检查,选用不含除垢剂的牙膏以减少对口腔的刺激,使用含氟化物的牙膏以减少牙釉质的丢失;发生口腔念珠菌感染和口角炎时局部使用抗真菌药物;有鼻窦炎时应及时治疗。
(4)有多系统损害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进行全身系统治疗。
(5)合并关节肌肉病变者,口服非甾体抗炎药等治疗。
(6)肾损害合并低钾性周期性麻痹,静脉补钾,待症状稳定后改为口服补钾治疗维持。对病程较长者应注意补充钙及活性VitD。
(7)合并神经系统病变、肾损害、血管炎、肺间质病变、血液系统病变等,可应用糖皮质激素(如强的松、甲基强的松龙等)治疗,病情严重者,应联合应用免疫抑制剂(如环磷酰胺、甲氨喋呤、环孢素、来氟米特等)治疗。
结束语:干燥综合征是一种慢性疾病,病程进展相对较缓,规范治疗,一般预后良好,无内脏受累的患者生存时间接近普通人群。死亡原因主要为:肺间质纤维化合并感染、肺动脉高压、肾功能衰竭、淋巴瘤、中枢神经病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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