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临床工作中常见的一种令人惋惜的情况是脑损伤综合症的孩子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和患者家属缺乏对脑损伤综合症的早期诊治的意识,造成了孩子在最佳治疗时期没有得到应有的规范治疗,落下遗憾终生的毛病。
1、什么是脑损伤综合症?
脑损伤综合症是指:在母孕期、出生时或出生后的婴儿期,各种危害因素引起的脑神经组织的损伤,引起异常的临床症状。这些危险因素主要包括妊娠期合并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和病毒感染,出生时脐带绕颈,脐带过细、过短,胎盘早剥,胎盘老化,羊水早破,羊水污染、羊水过多或过少,胎位不正(横位胎、臀位胎),早产,过期产,出生体重过重,大于8斤,出生体重过轻,小于5斤,生后病理性黄疸,黄疸指数过高、持续时间过长,脑炎,脑膜炎,凝血功能障碍引起的颅内出血等等,有以上危险因素的小孩,可能患脑损伤综合症,必须定期随访,以便早期发现问题。
具体临床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易惊,即使轻微的声音也容易受到惊吓。精神差,生后数天不睁眼,吃奶量少。发出异常吭叫声,努劲。打挺,胳膊和腿使劲的踢打床面。双手异常拇指内收和过度握拳。吐奶频繁。以上的异常表现多是脑损伤综合症的早期症状。家长必须重视。
2、脑损伤综合症的危害有哪些?
以上各种因素损伤了脑组织,不同的脑组织功能区受损会有不同的表现,影响运动区会出现脑性瘫痪。脑性瘫痪是最常见的后遗症,就是损伤了运动区引起的胳膊、腿活动障碍,不会走路或走路姿势难看。影响智力中枢会出现智力低下,影响语言中枢会出现发音少、说话困难,影响听觉中枢会出现听力障碍,视觉中枢的脑组织会出现双眼失明。也就是说,脑损伤综合征是脑性瘫痪等疾病的早期阶段,如果得到有效的治疗,孩子可能完全恢复正常,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治疗,可能发展成为脑性瘫痪、智力语言障碍、听视力异常。
3、为什么脑损伤综合症要早期诊治?
人的大脑一生只有两个发育高峰,即母孕期和出生后的1周岁之内。目前主流的观点认为成年后的脑组织损害后不可再生。
母亲怀孕期间,在受精卵分裂成胚胎的时候,脑组织发育的很快。如果有上面说的危险因素毒害脑神经组织,容易引起脑损伤,要尽量避免这些因素的毒害。
脑组织的另外一个发育高峰,是在出生后1周岁之内,而在这个时期的发育呈现一个倒曲线形势。即3月内最快,3-6月发育快,6-12月还可以,12月以后发育明显变慢。小孩子的头围3月内每月增长2厘米,3-6月1厘米,6-12月0.5厘米,过了1岁后每年才增长约2厘米,相当于3月时每月的发育速度。所以脑损伤的治疗强调早期治疗,抓住脑发育的黄金时期最重要,在这些黄金时期给予康复治疗,能够促进大脑皮层兴奋,修复损伤病灶,防止胶质瘢痕形成,;药物透过血脑屏障,促进神经细胞发育,促进损伤神经生理功能的恢复。3月内叫超早期治疗,治愈率达90%,6月内叫早期治疗,治愈率60%,而1岁之后的异常表现,治愈率仅仅有20-30%。所以有以上所讲的高危因素和早期表现的患儿,要及早治疗,以免错过了治疗时期。到最后花钱又多,治疗效果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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