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再生育人群面临的问题--围产儿并发症增加
如果孕妇在高龄基础上又有不良生育史,事隔多年再次生育,则下述情况会更为严重。
(1)早产 高龄与早产有密切相关性。高龄是早产的独立发病因素。同时高龄孕妇易患高血压、糖尿病及其他慢性病,从而间接导致早产的发生。
(2)小于胎龄儿 高年龄是胎儿生长受限的独立影响因子,孕妇年龄越高,其胎儿生长受限的风险亦越高,孕妇年龄大于35岁与大于40岁是宫内生长受限的独立风险因素。可能的混杂因素包括妊娠期慢性高血压、糖尿病与非整倍体变异。
(3)胎儿宫内死亡 高年龄是胎儿死亡的独立影响因素。妇女大于35岁后,其死胎的概率明显提高,高龄二胎孕妇中晚孕期更需注意胎动,密切产前检查。产科医师同样需要关注这类人群,共同努力以降低胎儿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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