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内窥镜术后注意事项
术后注意事项
1、术后卧床时间:
手术中患者接受局部麻醉下,不需要复苏等过程,此外手术伤口只有8mm,因此,卧床只是为了止血,术后两小时后可以自由活动。
2、反复期(康复期或水肿期):
2.1 手术后第三天将开始出现所谓的:
“术后反应”,表现为术前症状重现,甚至加重,也可以出现新的症状,如麻木、疼痛、酸胀无力等。持续时间可以很短也可以很长,从几天到3个月甚至更长不等,术后大约有30%患者会发生“反复期”的各种症状,严格遵医嘱可以减少或避免发生。
2.2反复期症状多种多样,但一般表现为,患侧腰痛、臀部疼痛、麻木、胀感,或切口部位的酸痛等,也有少数为对侧出现症状,多数为站立和坐位时出现或明显,多数可以自行缓解。如果卧床无法缓解或症状持续进行性加重就应该复查核磁,看是否出现终板炎,此时治疗方案要有所更改,治疗周期也会延长。
2.3 特别告知:“反复期”不是复发或疗效不好,是可以自行恢复的。
2.4术后3个月内用药和康复,目的就是减少或缩短反复期,但是,目前还没有办法使得所有患者都免于“反复期”,请一定要遵医嘱。
3、影像学变化滞后:
手术后症状首先改善,然后才能见到核磁、CT等影像变化,即所谓的“影像学变化滞后现象”。影像变化一般在半年后,影响因素主要是年龄,病史长短,是否接受过其他过度治疗,突出程度,疾病的严重程度等。
4、禁忌:
4.1 手术后3个月内不得喝酒、不得过劳、最好不要吃“发物”,如羊肉、海鲜等。
4.2 半年内不得从事长期弯腰或长时间蹲着的工作或活动,如开长会,拔草等。
4.3 术后不得长时间卧床,卧床时间最好不要超过10小时。否则症状缓解缓慢。
4.4 半年内不得长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或长时间打牌等
5、建议:
5.1 手术后3个月内应与管床医生保持联系以便指导用药和康复锻炼。
5.2 药物治疗:术后建议使用神经营养药、活血化淤药、消炎镇痛药等3个月,以利于顺利渡过“反复期”。
5.3
随访:手术后应该在第三个月,半年和一年的时候回来复查,随访。随访内容包括简单的询问、查体、影像学检查等,每次内容不一,根据每个患者情况具体制定。
5.4 每位患者应该在手术后一年后携带术前的影像学资料回来复查核磁、CT等。
5.5 手术后一年应该再填写复查随访表格,进行疗效评估。
5.6 手术后绝对不得绝对卧床而没有任何锻炼,否则会有不良后果
5.7 术后康复训练应该循序渐进,遵医嘱进行,如果条件许可应该转入康复科进行。
5.8 康复锻炼也可以自己进行,例如太极拳、八段锦以及各种体操等都可以作为锻炼项目。
5.9 如果因为康复不佳,用力不当等多种因素引起复发,可以再次接受微创手术,因为微创手术不像开放手术会遗留很多瘢痕,阻碍第二次手术或增加第二次手术的难度。二次微创手术会同第一次微创手术一样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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