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是汇总多个国家多个地区、多年积累的、大量糖尿病科研资料,经过全面、综合、复杂的统计分析而制定的。首先需要了解“糖尿病诊断标准是如何诞生的?是汇总多个国家多个地区、多年积累的、大量糖尿病科研资料,经过全面、综合、复杂的统计分析而制定的。
诞生目前诊断标准的科研资料集中于1976-1996年,这是一个以静脉血糖为主要养分的“土壤”(特别是有不少研究年代较早,还没有性能稳定的手指血糖仪呢),因此只能孕育出“以静脉血糖为标准的诊断依据”.
为什么血糖检查要注意那么多细节?
人体血糖存在生理波动,正常人正常情况下血糖也可能波动到糖尿病的诊断范围,因此,通常来说一次检测结果不能作为诊断依据。经常有患者要求医生根据“单位组织体检的报告,或某次血糖结果等”诊断有无糖尿病,甚至要求开药。此类化验报告通常不能不能用于诊断糖尿病!为什么呢?
首先:人体血糖存在生理波动,正常人正常情况下血糖也可能波动到糖尿病的诊断范围,因此,通常来说一次检测结果不能作为诊断依据。
其次,许多疾病状态,药物都可以影响血糖,可使实际上有糖尿病的血糖假性不高,也可使实际上无糖尿病者的血糖假性增高,前者造成漏诊,后者造成误诊,为了尽可能减少漏诊和误诊,必须对诸多细节标准化,不注意细节的检查结果只能算是“筛查结果”,通常不适用于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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