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3期:特异的TSH参考值。即妊娠早期0.1--2.5 mlU/L、妊娠中期0.2~3.0 mIU/L、妊娠晚期0.3~3.0 mlU/L。
妊娠3期,即妊娠早期(妊娠l~12周),妊娠中期(妊娠13~27周),妊娠晚期(妊娠28~40周)妊娠期临床甲减的诊断标准:TSH>妊娠期参考值上限,且FT4<妊娠期参考值下限。妊娠早期妇女如TSH>10 mIU/L。无论有无FT4降低,都可以诊断为临床甲减。
妊娠期临床甲减的血清TSH治疗目标是:妊娠早期0.1~2.5 mlU/L。妊娠中期0.2~3.0 mlU/L,妊娠晚期0.3~3.O mlU/L。
妊娠期临床甲减选择L-T4治疗。
临床甲减的妇女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妊娠?
具体治疗的目标是:血清TSH 0.1~2.5 mlU/L,更理想的目标是达到TSH 0.1~1.5 mlU/L。
妊娠期临床甲减的监测频度临床甲减患者妊娠后.在妊娠前半期应当每4周监测1次包括血清TSH在内的甲状腺功能.根据控制目标。调整L-T4剂量,每4周检测1次甲状腺功能。
妊娠期亚临床甲减的诊断标准及是否治疗是:
血清TSH>妊娠期特异参考值的上限,血清FT4在参考值范围之内。
对于TPOAb阳性的亚临床甲减妊娠妇女.推荐给予L-T4治疗;对于TPOAb阴性的亚临床甲减妊娠妇女,既不反对也不予推荐L-T4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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