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疗目的是抑制性腺在一段时间内的快速发育、以延缓骨骼成熟,提供增加成年期最终身高的可能性。
2、所用药物为“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GnRHa)”,用药时间须至骨龄达11岁半(女孩)或12岁半(男孩)为止;视需要每4-6周用药一次,不得擅自变动。
3、定期复诊:
・每3次注射后应复查血清性激素水平;
・每年或半年复查骨龄一次;
・用药期需定期随访性发育和生长情况,当身高年增长率低于6cm /年时即应同时使用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rhGH)。、
4、GnRHa与儿童期常用的其他药物无相互干扰作用。
5、停药后仍应定期复诊、观察性发育和生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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