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急性胰腺炎的病程有一定的规律性。全病程大体上可以分为3期。
1、急性反应期:
自发病至2周左右,以全身炎症反应为特征,常伴有休克、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急性肾功能衰竭和胰性脑病等主要并发症。
这个时期病人除腹痛、腹胀之外,还存在全身其他脏器功能的损伤,病人可表现为发热、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心率快、血压下降甚至休克、少尿甚至无尿、消化道出血、烦躁、胡言乱语甚至昏迷等,这一阶段的治疗通常在ICU内进行,给予严密的监测和强有力的器官功能支持,部分病人需要气管插管(切开)用呼吸机辅助呼吸,或需要血液净化治疗,还有少数病人需要急诊手术。由于病程自身的发展,病人入院后病情仍可逐渐加重,甚至出现多脏器功能衰竭,部分病人可能在这一阶段死亡,是重症急性胰腺炎死亡的第一个高峰。
2、全身感染期:
病人度过急性期后,全身情况逐渐好转,会有短暂的“病情平稳”。但这时不能就认为胰腺炎已经治愈,这时病人或多或少存在胰周的局部并发症,如:胰周积液、坏死感染、胰周脓肿、出血等。部分病人的局部并发症不需要特殊的处理,可在严密观察下自行吸收治愈,部分病人可经穿刺引流后治愈,部分病人因感染、脓肿、出血、肠瘘等并发症需要剖腹手术治疗。
由于胰腺炎的特殊性,术后通常需要数月(甚至更长)的持续冲洗引流,一些病人可出现大出血、脓肿、肠瘘等并发症,有时需要多次手术治疗,少数病人可出现真菌感染、多脏器功能衰竭,甚至死亡,这是重症急性胰腺炎死亡的第二个高峰。
3、残余感染期:
时间为数月以后,主要表现为全身营养不良,存在后腹膜或腹腔内残余脓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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