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亦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即DM)以及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dinabetes mellitus,GDM)。GDM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包含一部分妊娠前已患有糖尿病但孕期首次被诊断的患者。1979年世界卫生组织将GDM列为糖尿病的一个独立类型。 筛查方法很简单:孕妇喝50克葡萄糖之后测血糖――50g葡萄糖负荷试验(GCT)。具体方法是:
一、50gGCT的时间所有非糖尿病的孕妇,应在妊娠24~28周,常规做50gGCT。具有下述GDM高危因素的孕妇,首次孕期检查时,即应进行50gGCT,此阶段血糖正常者,妊娠24周后重复50gGCT。GDM的高危因素包括: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多囊卵巢综合症患者,早孕期空腹尿糖阳性、巨大儿分娩史、GDM史、无明显原因持多次自然流产史、胎儿畸形史、死胎史以及足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分娩史等。特别要强调的是,有高危因素者孕期应及早接受50gGCT,以便及时诊断。
二、50gGCT的方法喝葡萄糖要不要空腹喝?什么时候喝?指南规定,随机口服50g葡萄糖(溶于200ml水中,5分钟内服完),服糖1小时抽取静脉血或微量末梢血糖,检查血糖。
血糖≥7.8mmol/L(140mg/dl)为50gGCT异常,应进一步行75g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50gGCT1小时血糖≥11.1mmol/L(200mg/dl)的孕妇,应首先检查空腹血糖(FPG),FPG≥5.8mmol/L(105mg/dl),不必再做OGTT,FPG正常者,尽早做OGTT检查。
糖尿病患者仍可怀孕该指南明确告诉大家,除非有严重并发症的不适宜怀孕。否则, 将血糖控制好后还是可以怀孕的。
糖尿病患者妊娠前要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血压、心电图,眼底,肾功能,以及糖化血红蛋白(HbA1c)确定糖尿病的分级,决定能否妊娠。糖尿病患者已并发严重心血管病变、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者应避孕,若已妊娠,应尽早终止。糖尿病肾病者,如果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小于1g,肾功能正常者;或者增生性视网膜病变已接受治疗者,可以妊娠。准备妊娠的糖尿病患者,妊娠前应将血糖调整到正常水平,HbA1c降至6.5%以下。在孕前使用口服降糖药者,最好在孕前改用胰岛素控制血糖达到或接近正常后再妊娠。
要特别注意饮食控制门诊确诊为GDM者,指导病人控制饮食,并收入院。GIGT者,可在门诊进行饮食控制,并监测FPG及餐后2小时血糖,血糖仍异常者,收入院。
饮食部分和非孕期不同之处为,孕妇每日所需要的热量,不但要满足自己的需要,还要满足胎儿的需要。
孕期每日总热量:1800~2200千卡,其中碳水化合物占45%~55%,蛋白质20%~25%,脂肪25%~30%。应实行少量、多餐制,每日分5~6餐。特别要关注中、晚孕期孕妇,每日其要比非孕期多补充300~350千卡热量。
另外,脂肪的摄入比例要注意。饱和脂肪酸的摄入应不超过总热量的10%;如果已经有高脂血症,则不能超过7%。因为怀孕后脂代谢的变化,使一些孕妇容易出现高脂血症。
饮食控制3~5天后测定24小时血糖(血糖轮廓试验):包括零时、三餐前半小时及三餐后2小时血糖水平和相应尿酮体。严格饮食控制后出现尿酮体阳性,应重新调整饮食。
此外,自2000年美国基于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RCT)结果已经显示,第二代璜脲类口服降糖药,用于妊娠中、晚期糖尿病的治疗安全、有效,随后国外许多医疗中心已将该药用于临床。由于国内缺乏该药用于妊娠期的经验,故暂未列入该指南,临床实践中如有符合条件的患者,也可以应用。
别忘进行产后随访所有GDM孕妇产后应检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正常者产后6~12周进行口服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以及服糖后2小时血糖),根据血糖水平,可确诊为糖尿病合并妊娠,糖耐量受损(IGT)合并妊娠或G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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